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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提高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水平。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效。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扎实推进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的全面实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积极发动青年投身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促进青年发展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工会创新发展。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统计分析研判和服务水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加强档案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提升档案事业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地方志事业发展,逐年编纂出版州、县综合年鉴,有序启动第三轮修志和脱贫攻坚志全面小康志编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