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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有效供应,重点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积极推广使用住房租赁平台,加大信息宣传和房源发布,强化专业规范住房租赁服务,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转型为旅游、医疗、养老等专项房产,鼓励将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厂房、商业用房等,按照法定程序改建为租赁住房,促进房地产库存保持在合理可控区间。巩固提升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成果,加快补齐农村住房短板,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和农户基本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