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实现法治政府率先突破意义重大。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贯彻实施《自治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分工方案》(巴党发〔2023〕8号)目标任务,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中国式现代化巴州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良好法律服务、优质法治环境。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具体措施,动态调整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将其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指标,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抓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牵头单位: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政府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落实政府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政府及其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结合重大决策会前学法、行业系统法律法规学习、面向基层群众和服务管理对象带头讲法治课,每年不少于1次。依托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等各级各类法治培训平台,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牵头单位: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完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研究制定《自治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继续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聚焦与市场主体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办理时效。强化公共政策兑现和履约践诺,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不得以政府领导调整等理由不履行或不实际履行承诺,努力建设诚信政府。
牵头单位: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优化涉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依法加大对行政诉讼中涉及的程序意识不强、重复检查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力度,保障民营企业财产权和经营权。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团队为有需要的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健全完善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牵头单位: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备案事项目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各类市场主体均依法平等进入,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牵头单位:州党委编办,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推动政府机构职能协调高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政府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推动健全政府有效统筹协调、政府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加快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持续推动各项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稳定经济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
牵头单位:州党委编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优化限时办结、一窗受理、自助办理服务,全面实现政务事项应驻尽驻、规范授权,持续巩固高频事项“一网、一门、一次”办理和“跨省通办”。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用好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体系,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坚持传统服务和智能创新相结合,切实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牵头单位: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行政服务中心)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推动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融合,对风险分类低、信用评价好的企业,开通快捷、高效、优质的业务办理“绿色通道”。用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推动一批高频监管应用场景落地。
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体系
(九)突出特色推动行政立法提质增效。围绕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所需,征集“小切口”“小快灵”政府规章项目。认真编制和组织实施自治州人民政府2024年行政立法工作计划,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行政立法。
牵头单位:州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指导督促各县市、州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审议决定,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及有效期制度、动态清理制度、备案审查制度。
牵头单位: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严格落实工作制度,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十一)强化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4月30日前完成本县市、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并向社会公开。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常态化列席人民政府常务会制度,对上会议题发表审核意见,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凡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教育培训、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劳动保障、城市管理、金融服务、网络安全、民族团结进步等领域重大事项,实行决策风险评估全覆盖,引入行业专家、法律顾问,采取座谈咨询、问卷调查、数据分析、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开展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法定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牵头单位: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巴依委发〔2021〕2号),配齐配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遵循依法决策程序。
牵头单位:州司法局、人民政府办公室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优势,督促被监督单位严格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内容、结果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巡察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行政机关是否履行民主集中制、依法决策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开展专项监督、巡察监督等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州纪委监委,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聚焦整治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十五)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科学设定综合行政机构职能范围,完善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积极稳妥赋权乡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2024年底前对已经下放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组织开展专项调研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强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保障。
牵头单位:州党委组织部、编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司法局、财政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减免责清单,完善执法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和“首违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全面梳理同一类对象或事项涉及多个监管主体、需要联合检查调查的执法事项,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综合查一次”清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牵头单位:州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认真梳理、精准定位,形成本地各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州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年内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不少于1次。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和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年底前基本建成州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
牵头单位: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完善应急工作体系,依法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十九)健全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制度。围绕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加快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州县两级应急指挥部,建立地方分级指挥与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机制,强化专业团队技术支撑,修订完善专项应急预案、主要部门应急预案、保障应急预案,强化事前监测预警、事中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及处置、事后恢复重建和调查评估,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形成科学规范的指挥规则和应急流程。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民政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综合能力。分层级、分行业建强救援攻坚力量。推进预案体系建设,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建设,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对能力。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深化煤矿、建筑施工、自建房、交通运输、城镇燃气、非煤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旅游、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州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科学调整储备品种和规模。
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强化诉源治理,完善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二十一)完善多调联动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办案人员业务水平,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促进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水平。
牵头单位: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对应当出庭应诉的11种案件类型,必须按照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建议书》要求出庭应诉,做到出庭应诉率达100%;除11种案件类型外,被诉行政机关要按照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要求出庭应诉,做到“应出尽出”。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
牵头单位:州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州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三)加强行政复议机构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巴依委发〔2021〕6号)文件关于“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要求,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及场所规范化建设,办案场所实现接待、听证、调解、审理室功能齐备。
牵头单位:州党委组织部、编办,州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县乡村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立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中心。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资源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辐射。开展自治州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健全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现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全覆盖。
牵头单位:州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五)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定期向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汇报信访工作,推动解决重大事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原则上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州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安排表及时通过本县市、本单位媒体、网站、宣传栏公示。全力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五个法治化”,落实“四到位”要求,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目标。
牵头单位:州信访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六)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取得新成效。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开展以案释法和违法警示教育等活动。
牵头单位:州司法局、教育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加大监督制约力度,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透明运行
(二十七)凝聚行政机关监督合力。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依法按政策办理答复。加强统计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统计造假问题。加强审计监督,开展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和案件审理,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推动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融合。
牵头单位: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统计局、审计局
参加单位:州纪委监委,州人大办、政协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八)健全府院、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各类案件,健全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多元矛盾化解、解决“执行难”、“僵尸企业”清理等工作。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到100%,并将反馈和落实等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牵头单位: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州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九)全面主动推进政务公开。认真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做好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解疑释惑工作。分领域、分层级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明确公开主体、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对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100%。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公开、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和便民服务窗口平台渠道作用,增进与群众互动交流。
牵头单位: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九、提升保障支撑能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三十)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步伐。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社会治理“一网统管”。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向前端移动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
牵头单位:州数字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一)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加强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和标准化管理,加快推进统一的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互通互认,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牵头单位:州数字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深度应用手机执法移动端APP,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法治政府保障措施
(三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专题述法内容。县级以上各级政府于每年3月1日前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每年4月1日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报刊等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牵头单位: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四)加强法治政府督察。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在法治督察中强化关键性结果性指标运用。对督察中发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牵头单位:州司法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十五)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培育工作。依托新疆干部网络培训学院、法宣在线平台,有效利用河北省对口援疆法治培训项目,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司法专门队伍法治培训。
牵头单位:州党委组织部、发改委、司法局、人社局
参加单位: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