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将实时进行调整、更新,需要获得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巴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xjbz.gov.cn/xjbz/zwgk/zwgk.shtml)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巴州发改委行政办公室查阅领取(地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6号)。
一、信息公开范围
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即为本部门(单位)定期主动公开的公开内容,亦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类别划分的框架,所有本部门(单位)新形成的应予公开信息均在下列公开范围内。
1、组织机构
2、部门文件
3、规划计划
4、重大建设项目
5、价格和收费
6、涉农补贴
7、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8、优化营商环境
9、其他
二、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网上公开,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zwgk.xjbz.gov.cn。
公开时限:长期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行政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巴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巴州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巴州政府网站上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自治区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办公室402
办公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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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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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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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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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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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4:00、16:00—20:00(夏季时间)
10:00—14:00、15:30—19:30(冬季时间)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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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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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6-202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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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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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6-20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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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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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zfgwbgs@bz.x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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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996- 2024567,传真:0996—2022026,电子邮箱: bzfgwbgs@bz.xj.gov.cn,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6号巴州发改委办公楼,邮政编码841000,接待投诉时间:10:00—14:00 16:00—20:00(夏季时间);10:00—14:00 15:30—19:30(冬季时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依申请公开流程
查阅地址:http://www.xjbz.gov.cn/xjbz/ysqgk/202205/1d7eba09a90543d98485d16039a0b70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