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巴州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巴州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巴州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www.xjbz.gov.cn.,指定地点为:库尔勒市人民东路37号,巴州水利局400室,联系电话:(0996)2037233。公开时间为:工作时间。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操作。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巴州水利局,受理电话:(0996)2037233,传真号码:(0996)2031124,邮政编码:841000,电子邮箱:bzsl2509@163.com。公开时间为:工作时间。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水利信息,应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以在州人民政府网站(点击下载附件)下载,或到本单位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它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电报、传真 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2)当面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到巴州水利局办公室填写申请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由巴州水利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3)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在州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受理机构,邮件地址:bzsl2509@163.com。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的处理
(1)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受理机构即时登记。
(2)答复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5个工作日):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或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或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不存在或不属于本局的公开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信息不存在或查找的方式和途径;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申请处理。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和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巴州水利局机关纪委办公室举报。联系电话:0996-2037379,传真号码:0996-2031124,通信地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37号,巴州水利局419室,邮政编码:841000。
巴州水利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