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
巴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查询、获取由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产生和发布的政府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巴州住建局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公开的政府 信息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一)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以及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方面的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按照自治州今年的要求,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已划分为九类:
机构职能类,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机构领导(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科室领导设置和联系方式)、直属机构、工作职能、工作规则(局内部工作规则)等。
重大决策类,主要包括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工作规划、专项工作预案、工作制度等。
政策法规类,主要包括涉及住建行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等。
行政职权类,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
行政执法类,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内容、执法队伍情况、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等。社会服务类,指巴州住建局依法依职能办理的各种服务项目,包括服务承诺、服务
项目、服务重点。
工作动态类,包括年度工作目标进展和完成情况、公众知情参与事项及日常发生的工作情况、领导动态、应急管理、公示公告、年度大事记等。
工作监督类,包括监督电话、网上咨询投诉等。其他类,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
依申请公开是指除了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照有关规定向巴州住建局申请公开的与其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巴州住建局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巴州住建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http://www.xjbz.gov.cn/
2、档案资料公开(巴州城建档案馆通信地址:石化大道 22 号; 邮编 841000,联系电话:0996-2613528)
3、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住建局办公地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与索克巴格东路交叉口住建大厦
4、新闻发布会;
5、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6、协会出版物;
7、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
巴州住建局自 2008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巴州住建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与索克巴格东路交叉口住建大厦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巴州住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613527 传真电话;2613528
电子邮箱地址:
邮政编码:841000。
1、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应当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向巴州住建局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巴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从附件二下载) 。申请表可以从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从巴州住建信息网政务公开网页上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申请方式包括:
书面申请。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直接到巴州住建局受理机构办公地点,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电报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传真、电报方式提出申请的,其中应当包括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或组
织机构代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指定提供形式、申请时间等内容,并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网上申请。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下载并填写电子版《巴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巴州住建局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提出申请。
口头申请。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公民,可以当面或以电话方式口头提出申请,由巴州住建局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但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盖章确认。
2、申请的处理
巴州住建局受理机构收到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对申请的要点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申请的要点、内容不完备、不明确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予以更改或补正;申请人在现场的,当场指导更改或补正。巴州住建局受理机构将按下列情形对当事人申请予以答复:
(1)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由巴州住建局受理机构按工作程序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书面答复。
(2)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巴州住建局已经主动公开或已经按照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书面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巴州住建局制作、保存、掌握的,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向该机关提出申请。
(4)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含有保密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书面答复可以公开部分的政府信息内容。
(5) 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信息,当事人应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原则上不予公开,但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3、提供信息形式
巴州住建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一般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安排申请人查阅有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以其他适当形式予以提供。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提供信息有误或有瑕疵的,可以向本机关受理机构提出书面更正申请。
4、答复期限
除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外,巴州住建局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 日内予以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 15 日内予以答复的,经巴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 15 日。
5、收费标准
巴州住建局按照自治州统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规定程序,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检索、打印、复制、邮寄等费用。
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巴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与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巴州住建局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可以向巴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或巴州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书面答复的 60 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自治州纪委监委驻州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投诉电话:2016340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841000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6号
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督科投诉电话:2613537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香梨大道与索克巴格东路交叉口住建大厦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及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