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2022年度巴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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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巴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2年度巴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部署要求,着力改善全州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投资信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突出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办”、非紧急类便民事项“一号办”、工程审批类事项“一窗办”、企业开办入驻“一站办”、各类惠企政策“一体办”,健全完善18个一级指标和87个二级指标评价体系,大力营造便商利商的政务服务环境、聚商活商的公平市场环境、护商安商的良好法治环境、尊商亲商的社会人文环境,推动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便商利商的政务服务环境
1.优化企业开办服务
(1)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推进企业登记事项全流程网上办,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全面推行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制度,实现企业开办事项“一次办好”。推进食品经营、人才引进服务等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打造更多具有巴州特色的政务服务事项。(牵头单位:州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州党委网信办,州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等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网上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以及招投标、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能通过在线核验的,不再提交纸质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严格按照专票电子化改革要求,免费为更多市场主体发放税务UKey。(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配合单位:州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简化企业注销手续。全面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通过“一网通办”实现企业注销全流程涉及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允许企业撤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州税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2.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
(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并联审批、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开展联合验收,落实区域评估、多测合一等改革措施,力争到2022年底逐步压缩审批时限至30-60个工作日,其中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和城市基础设施类工程类项目审批用时压缩到60个工作日内。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推动建设云、消防云、审图系统进一步融合,转变审批方式、调整许可流程、合并审批事项,通过构建“一个平台”、推行“一个窗口”、实施“一张表单”、创建“一套机制”措施,实现“一家牵头、统筹并联、内部协同、线上会商、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配合单位:州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5)扩大快速审批机制应用范围。扩大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范围,实行快速审批机制,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落实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在更大范围实施区域评估。对于已列入当年投资计划的项目,限时加快用地审批,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住建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 深化招标投标改革
(6)优化招标采购服务。大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主体,提升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投标,减少招标投标层级。合理设置资质要求,引导更多民营企业依托自身技术和产品优势参与竞争。优化建设工程、公路养护工程等招投标流程。(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
4.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7)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基础条件,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加强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加快统一身份认证、证照数据和政务信息共享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通办理。公布“免申即享”事项清单,做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牵头单位:州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8)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在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基础上,整合设立“投资之家”。组建专业综合受理队伍,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减少申请人等候时间。围绕“办成一件事”,实行高频事项“场景审批”。(牵头单位:州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9)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制定政务热线服务质量标准。设立“12345”便民服务热线管理机构,加快推动人口信息数据与“12345”平台对接,建立诉求化解、协同联动、督查督办、保障民生、服务企业等“八项机制”。加快推进全州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类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部归并至“12345”便民服务热线,建立健全“12345”热线“一号接听”和“接诉即办”综合调度机制,实现“接通即答、接诉即办、智能服务、数据慧治”等功能。(牵头单位:州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州直各有关部门)
(10)推动更多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应用。在已形成50个套餐事项清单基础上,再梳理发布50个“一件事一次办”主要集成服务套餐,形成100个套餐事项清单,做到企业群众高频办事需求全覆盖。(牵头单位:州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州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1)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研发建设“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全面梳理州、县市、乡镇、各单位、各部门所有涉群涉企证明事项,形成规范、统一证明事项清单。推动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实现跨部门、跨行业互认共享,减少材料重复递交,减轻群众企业办事负担,提高社会满意度。(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州党委编办,州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12)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坚决取消繁琐证明、循环证明和奇葩证明,全面推进“减证便民”,最终实现“无证利民”。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需要办事群众在企业开具和提供的各类证明事项开展全面清理,凡是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除地方法规设定的外直接予以取消。对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逐一研究,按照法定程序逐步予以取消。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列入保留清单。(牵头单位:州司法局;配合单位:州直各有关部门)。
(13)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流程再造。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平台,实现州、县市、乡镇政务服务要素“三级十二同”,对各部门线下办理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线上办理程序进行再规范,做到人员、事项、授权在一体化平台上“三集中三到位”,全面推进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办、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州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4)建设巴州“梨刻办”小程序。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难点、堵点,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平台和“新疆政务服务”APP,建设巴州“梨刻办”微信小程序,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间办”。(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公安局;配合单位:州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5.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15)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整合。推动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一律进中心交易平台交易,完成本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实行州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统一运行管理。健全完善全程代办和绿色通道机制,建立进场交易项目“特办受理”清单,最大化降低企业进场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州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16)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将集采目录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实施,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全流程网上交易,推动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度。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牵头单位:州财政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单位:州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6.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17)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互联网+监管”推广应用,推动各级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信息维护,加强与相关业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抽查的全流程管理。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工作的量化考核。(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党委网信办;配合单位:州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打造聚商活商的公平市场环境
7.优化纳税服务
(18)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除特殊、复杂事项外,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州税务局;配合单位:州医保局,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8.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19)压减办电时间提升用电效率。进一步精简优化办电流程,减少办电环节,压缩办电时间,实现低压居民全过程办电平均时间5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全过程办电平均时间1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全过程办电平均时间4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全过程办电平均时间55个工作日。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电力交易,采取合理用能方式、优化用电结构、提高用电设备利用率。(牵头单位:国网新疆巴州供电公司)
9.提高获得用水用气效率
(20)优化用水用气报装流程。加快推进用水用气报装信息化建设,提升用户体验满意度。出台用水用气报装标准,统一流程、要件、时限等要素,缩短通水通气整体时间。建立完善报装投诉监管、纠纷解决及回访机制。(牵头单位:州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21)降低企业用水成本。实施库尉工业水厂制水工艺提标改造工程和粉末活性炭吸附装置技改工程,涵盖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有企业工业用水,提高企业工业水质标准和降低企业用水成本。(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配合单位:州水利局,库尔勒市、尉犁县人民政府)
10.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
(22)优化信贷服务质量。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强银企对接服务,协调金融机构梳理适用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贷款品种,通过各驻州商会、协会宣传推送至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各金融机构手机APP等线上产品推广力度,力争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放贷。推动金融机构加强与备案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提升征信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州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23)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商业银行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规范金融机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减费让利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州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银保监局巴音郭楞监管分局)
(24)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抢抓企业全面注册制改革机遇,利用资本市场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好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工作,推进核心企业与平台对接,发挥核心企业风险担保的核心价值作用,扩大供应链融资。出台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指导性文件,大力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整合全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专注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扩大业务规模,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牵头单位:州金融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州财政局、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银保监局巴音郭楞监管分局)
(25)优化抵押贷记贷款办理流程。大力压缩办事时限,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鼓励各金融机构推出续押业务,直接延续原抵押期限,开放抵押物登记状态查询功能,提高抵押登记贷款办理效率。(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州金融服务中心、州域各金融机构)。
11.着力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
(26)推动数字政府建设。成立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引入国内先进数字化开发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制定巴州数字政府建设整体方案,分步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州党委网信办,州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临空经济服务中心)
(27)积极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建立自治州大数据中心云平台,实现全州各类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本地数据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州党委网信办,州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临空经济服务中心)
(28)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加快5G网络建设,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推进电商、物流、交通、金融等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实现数据资源集聚共享。(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州党委网信办,州发改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金融服务中心、通管办)
12.持续提升市场开放度
(29)构建大招商工作格局。结合各县市区位特点、产业发展条件、资源优势、配套条件等,做好精准招商引资,完善产业链建设,提前规划企业用地,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对于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配套政策体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采取财政贴息、财政补贴、投资参股、注入资本金、贷款担保等方式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减少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州商务局;配合单位: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打造护商安商的良好法治环境
13.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30)全面清理相关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规章制度,解决招商引资、行业管理等领域政策冲突问题。制定的惠企政策涉及多部门时,明确牵头部门、规定联合办理,切实清除“中梗阻”,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加强政策制定前的调研论证和实施后的第三方评估。(牵头单位:州司法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
14.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31)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加大信用工作力度,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服务。制定政务诚信评价指标,加强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和公务员诚信教育。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扩大信用报告应用领域,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动15个重点领域建立“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在金融、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旅游等方面实施联合奖惩。(牵头单位:州发改委;配合单位:州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巴州中心支行)
15.提高合同执行率
(32)优化法院服务。推动法院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对接共享,大幅提升法院文书送达到达率。推动法院与行业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增加入驻法院的调解平台和调解员数量。(牵头单位:州法院;配合单位:州司法局、市场监管局)
(33)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在条件成熟的法院开展试点,建立工作机制,对金融类等涉民营企业相关案件设立专门法庭进行集中、一体化审理。加快推进终本案件管理平台建设,有效衔接财产核查与恢复执行立案,对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全程留痕、实时监管。(牵头单位:州法院)
16.提高办理企业破产便利度
(34)优化企业破产程序和配套机制。深化府院联动,解决企业破产程序中出资人调整、职工权益保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问题。完善破产审判配套机制,探索有效识别破产清算与重整机制,审查甄别采取退出或者重整方式清理企业债务。分级动态管理破产管理人,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并加强业绩考核。(牵头单位:州法院;配合单位:州直各有关部门)
(四)打造尊商亲商的社会人文环境
17.加大人才引育力度
(35)加强就业和人才引进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规范开展社会化、市场化评价,颁发技能等级证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组织实施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完善服务保障体系,为人才提供安居、交通、医疗、子女入学等一揽子服务。(牵头单位:州党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州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
18.提高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36)增强文体设施供给能力。健全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实现公共体育场馆全面对外开放。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统筹建设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健全多元主体举办赛事活动机制。(牵头单位:州文旅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37)增强教育资源供给能力。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创建率达到2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稳定在98%以上。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抓好“双减”工作落实。抓住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契机,深化产教融合、职普融通、校企合作,加强新疆科技学院多科性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建设,推进巴州产教融合示范园区建设,大力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满足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牵头单位:州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38)增强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深入实施全民健康工程,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质效。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各级疾控中心建设,加大重大传染病和重点地方病、职业病防治救治力度。加快建设巴州人民医院南市区新院,推进自治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完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一老一小”照护服务和妇幼健康工作。(牵头单位:州卫健委;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39)增强社保供给能力。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任务,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推广全国统一医保电子凭证,扩大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加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价格管理,让各族群众享受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牵头单位:州人社局、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40)增强住房供给能力。坚持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新筹建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4850套,实施棚户区改造14322套,推动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全面解决。(牵头单位:州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41)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巴州失能失智老人养护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高频民生服务事项适老化改造,确保八县一市政务服务机构全部建成老年人服务专区。(牵头单位:州民政局,州县行政服务中心)
19.全面打造优美生态环境
(42)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钢铁、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改造,动态监测改造效果。严格管控能耗强度,常态化抓好节能挖潜,完成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持续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库尔勒区域联防联控和兵地协同治理。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治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发改委、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组织,衔接重点任务,督促工作落实;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及时完成承担任务。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是职责权属范围内营商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统筹推动,根据本方案内容逐项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各县市要紧密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制定具体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州县(市)联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二)建立推进机制。建立由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组成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承担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督促检查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等任务,及时向州党委、政府汇报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行政服务中心。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推介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提高知晓率和应用率,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实践,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进步,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
(四)加强考核评估。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各族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迅速核实情况、及时彻底整改、反馈整改结果。要及时对接国家、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及相关政策,建立完善“标准量化、综合排名、定期通报、末位约谈”的营商环境考核体系。要加大专项督检考力度,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常态化督检考事项、作为选拔任用和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或进展缓慢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