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全面提升巴州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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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提升巴州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全面提升巴州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新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5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服务保障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提高作业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防灾减灾救灾、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各族群众安全福祉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人影监测、作业及指挥能力。一是聚焦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在天山、阿尔金山、昆仑山等山区,通过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补充建设云降水地面探测设备及降水自动监测网络,在冰雹易发多发区域建立冰雹云小型天气雷达监测预警网络,优化探测装备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云水监测网,收集整理云水资源(气象)数据,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二是扩大地面火箭、烟炉作业规模,积极开展飞机增雨(雪)作业,提高全年常态化空中云水资源开发能力。进一步优化地面作业点布局,加快库尔勒市、轮台县、尉犁县、且末县、若羌县、和硕县等重点区域地面人影作业基地建设,推进火箭、烟炉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造和人工影响天气物联网建设。三是加快全州人影作业车辆车载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建设,完善州、县(市)两级业务指挥体系,提高指挥调度和区域协同水平。提升云降水和作业条件预报能力。加强与空域管制部门信息融合,形成科学指挥、精准作业、效果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
牵头单位:州气象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大重要水源地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力度。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河流水源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保障服务能力,因地制宜制定常态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计划,加快形成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作业体系,有效保障重要水源地水资源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在开都河—博斯腾湖流域、阿尔金山—昆仑山北坡山区和孔雀河—迪那河流域等重要水域地范围内(和静县、和硕县、且末县、若羌县、轮台县、库尔勒市),积极开展以地形云人工增雨(雪)技术为重点的生态修复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山区具备条件的区域布设地面烟炉,扩大地面火箭作业覆盖面,加大空中飞机人工增雨(雪)作业力度,采取空地结合措施增加作业影响面积,不断提高人工增水作业能力,进一步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水库增蓄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州气象局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冰雹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开展全州冰雹灾害精细化区划与风险评估,科学合理规划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冰雹灾害防御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州冰雹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针对库尉轮和博湖南山等冰雹灾害多发区域,库尔勒市、尉犁县、轮台县、博湖县要加强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监测和预警,根据冰雹路径科学设置人影防雹作业点,增加人影作业设备,扩大防雹作业规模,加大冰雹频发区及重要农时节点的防雹减灾作业力度,形成由点到面、由一道防线到多层次防御的格局,强化地面防雹减灾作业及联防指挥能力建设,保障粮棉和特色林果丰产丰收。
牵头单位:州气象局
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库尔勒市、尉犁县、轮台县、博湖县人民政府
(四)助力生态修复,改善空气质量。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人影保障作业力度,将人影作业增加的降水直接用于当地生态系统修复。加快构建以重点生态修复区域为重点的空地一体化人工增雨(雪)作业体系,加大人工增雨(雪)作业力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补充生态用水,扩大湖泊湿地面积,增加森林草地生物量和覆盖度,逐步恢复生态保护屏障作用,增强生态自然恢复能力,减少或减弱沙尘天气影响,推动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牵头单位:州气象局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提高人影重大应急保障服务能力。建立州、县(市)、作业点三级防灾减灾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火险、异常高温干旱等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重大活动需要,建立人工影响天气试验演练工作机制,加强技术储备,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
牵头单位:州气象局
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制。各县市要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有独立法人职责承接和责任落实的主体机构(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日常管理。要加强对本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定人员队伍,提升队伍素质。
(二)组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采取批准编制、调剂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其他工作人员兼职等多种方式,组建一支相对固定的人影作业队伍。要进一步规范管理、细化流程,对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在当地人影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增加降水和灾害防御方面的作用。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按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
(三)保障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优先保障作业人员、弹药采购、装备采购、运转维护等相关费用。要以申报项目等形式,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投入,不断完善配套投入机制,确保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
(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机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管理体制,健全部门联动、协同监管、联合监管的有效机制。持续落实自治州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度,明确气象、应急管理、公安、武装部门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联合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强化人影应急演练,依法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作业装备、弹药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