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自治州学前教育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自治州学前教育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学前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学前教育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监督视察报告》有关要求,补齐学前教育短板,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学前教育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对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反馈问题及措施建议,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全面补齐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办园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短板,推动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幼有所育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自治州学前教育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莎 茹 自治州副州长,州党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谢 勤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尼木格尔 州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社局局长
张俊杰 州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许尔辉 州教育局(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党组书记
田卫东 州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任
张会疆 州财政局局长
程松林 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邵军安 州住建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
韩珂姿 州卫健委主任
苏晓莉 焉耆县党委副书记、县长
哈 热 和硕县党委副书记、县长
阿尔特 和静县党委副书记、县长
巴 岱 博湖县党委副书记、县长
艾尔肯·莫合木提 尉犁县党委副书记、县长
吐尔逊江·艾拜都拉 轮台县党委副书记、县长
艾山江·艾塔洪
若羌县党委副书记、县长
吐依坤·外力
且末县党委副书记、县长
黄新平 库尔勒市政协党组书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三、整改措施
(一)落实落细地方政府责任。切实履行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好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加大学前教育工作协调力度,大力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关于学前教育各项部署,积极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确保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建立完善学前教育工作成效考评体系,将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管理体制运行情况纳入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责任部门考核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相关部门)
(二)切实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在全州推广库尔勒市“以4家优质公办园为龙头,捆绑农村园及民办园,整体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集团化办学”经验。建立完善全州33个幼教联盟共同体,实行城乡教师区域内统筹调配和人财物集中调度,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教学协同发展、保教质量提升的目标。强化办园质量评估,贯彻落实自治区办园标准,健全分类分级评估体系,加大幼儿园保教质量的考评力度,以考促教,不断提高幼儿园保教水平。改善幼儿园办园结构,根据幼儿实际入园需求,科学调整幼儿园布局,确保幼儿园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切实解决城市“入园难”问题。坚持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发展原则,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挖潜一批”和“幼儿园建到家门口”的思路,加大幼儿园建设经费投入,增加公办和普惠民办幼儿园数量,快速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供给,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巩固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成果,加快推进县城公办幼儿园建设,最大限度提升县城公办幼儿占比率。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学前教育供给,配建符合标准的幼儿园,保障新建住宅小区居民幼儿入园需求。规范使用奖补资金,按要求对普惠性幼儿园实施政策扶持。推进办园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打击违规、变相收费等问题,切实解决城市“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和能力水平,选优配强幼儿园管理团队,不断提高治校办园能力。坚持招聘与支教相结合、自聘和特岗招考相结合、扩大本地中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数量等办法补充学前教师,缓解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着力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加大教师培训力度,采取新聘教师规范化培训、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养、教研创新团队建设等举措,突出抓好国家通用语言教学和科学保教能力培养,加强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培训,整体提升幼儿园保教管理水平。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落实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深化校园长教师轮岗流动机制改革,推动优质师资力量向乡村和薄弱幼儿园流动,激发教师队伍活力。落实各项幼儿园教师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师待遇,确保学前教育人才留得住和师资队伍稳定。(责任单位:州党委编办,州教育局、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关心关爱农村幼儿教师。在教师培养培训、资源配置和工资待遇、职称评审等方面继续执行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创造拴心留人环境,加大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学前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保证住有所居。提高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教师的工资待遇,确保同工同酬,落实好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政策。认真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幼儿园工作满20年、30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责任单位:州教育局、人社局、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高质量编制城市学前教育“十四五”规划。在“十四五”规划中重点支持城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积极规范新办幼儿园建设、教学人才队伍建设、机构设置等,推动全州学前教育从“有没有”向“优不优”转变。“十四五”初期,新增公办幼儿园30所,其中:城市13所(库尔勒市8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5所),农村17所(焉耆县5所、和静县4所、若羌县2所、且末县2所、轮台县2所、和硕县1所、尉犁县1所);改扩建公办农村幼儿园8所(且末县4所、焉耆县1所、尉犁县1所、若羌县1所、和静县1所),增加学位9030个(城市公办园学位4320个,农村公办园学位4710个)。(责任单位:州党委编办,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教育局、卫健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办好学前教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部署,是与各族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重要社会公益事业,是实现教育强国的重要基础,要从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牵头抓总职能,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强化问题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二)把握工作重点。州教育局要区分各县市差异,有针对性地加强分类指导。各县市要立足实际情况,注重分类施策,深入分析突出短板问题,科学制定工作措施,加大资源整合和调配力度,把工作重点聚焦到解决农村师资力量薄弱、整体办园结构不合理、保教质量不均衡等问题上来,确保学前教育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监督考核。自治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情况、教师待遇落实情况、办学质量监管情况等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履职不力未能如期完成发展目标的予以追责问责,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违规改变幼儿园建设规划、改变小区配套幼儿园性质和用途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坚决确保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回归公益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