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巴州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现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一是扛牢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州党委、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十四五”规划以及年度全委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均单辟章节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凡是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全部纳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审议事项,2023年召开5次州党委常委(扩大)会议、8次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重大事项,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法治督察动员会、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4次,批示法治建设工作122次,确保依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二是健全完善法治政府保障体系。完善法治建设议事机构体制机制,重新修订自治州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分工方案314项,配套出台依法治州工作要点、法治政府、法治督察、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法治为民办实事方案等具体措施15项。用好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挥棒”,实行每季度“一考核一打分”考评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度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民主测评重要内容,督促和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三是深化法治学习培训。印发《自治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0次、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7次,带头研讨交流,引领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864场14320人次。全州各级党政干部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41期30.8万人次;州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类培训班重要内容,举办培训班144期18831人次。四是加大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上强作为选配法治专门队伍的首要标准,2023年组织7批197名县处级干部任前考法,提拔任用、交流法治干部34人,选派41名优秀政法系统干部赴县乡挂职锻炼,推动法治干部壮筋骨、长才干。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一是立法体系不断优化科学。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工作调研、立法后评估等机制,建立20名立法咨询专家库和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提高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关注热点难点和重大民生问题等领域立法方面持续用心用力,2023年修改《红枣产业促进条例》《库尔勒香梨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农田防护林建设保护条例》,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带来的实惠。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贯彻落实《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备案各环节,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100%。经清理,2023年继续有效63件,废止14件,失效2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均为100%。三是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40项州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行政审批事项压减率达60%以上。大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政务服务数据目录编制9781条,编目17685条,认领使用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电子证照模板24种,汇聚历史证照数据193万条。四是强化政府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州人民政府按程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州党委、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常态化推进“一府两院”联动机制,解决具体问题48个,32家被执行企业实现破产不停产、职工不下岗、资产再盘活。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积极答复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全力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办理案件。2023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49件,代表、委员满意率99.6%。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覆盖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年内完成审计项目152个,促进增收节支、挽回损失4.75亿元,移送处理事项27件。五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发《规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具体意见》《2023年自治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一揽子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减税降费、退税缓费16.94亿元,累计清偿欠款1.27亿元,清偿率69.87%,位居全区第三。依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组织17家律所119名律师走进34个商会、5000家民营企业“法治体检”,2023年新增市场主体20483户、总数达15.67万户。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梳理50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套餐,形成100个具有巴州特色的“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高频民生服务事项全部实现24小时自助办理,21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不动产登记在全疆率先实现2小时办证,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综合登记效能提升75%以上,90%以上电子证照办理实现“零跑动”,“12345”非紧急类政务热线受理办结率达98%以上,企业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聚焦畅通诉求渠道,推进12345热线便民服务中心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联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量38.72万件,接通率97.68%,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州市、博湖和若羌县政务服务中心被评为自治区级标杆大厅。六是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集体审议,对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科学评估,应评未评或评估不合格事项,不予提交讨论。全面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聘请法律顾问487名、选任公职律师155名,有效畅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及重大公共决策渠道。司法行政部门常态化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形成制度,州人民政府93件涉法事务全部合法性审核,政府常务会前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100%。七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整合组建市监、文旅、农业农村等7个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对9个县市、18个州直执法部门执法案卷交叉式质量评查,抽查案卷541件,纠正问题100余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印《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全流程指引》,明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20余类执法文书格式。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惩戒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聚焦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全州98个乡镇(街道)赋权事项清单化,开展新申请执法证人员1230名岗前培训,组织97名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执法业务培训、20名执法人员赴河北师范大学考察学习,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更加规范。全州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3058名。八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自治州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健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及时。近年来,发布信息2700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1600条。九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研究制定《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明确4个县市申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州(县、市),5个县、17个州直部门申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编印《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应知应会百问》手册2000余份。通过县市、部门申报情况,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3年版)具体任务,精心筛选、把关审定、好中选优,博湖县被自治区列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推荐名单。十是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社会服务数字化普惠水平,推动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接入全州400个部门单位。八县一市建成县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16个乡镇建有电商服务站及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以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抓手,全州建成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试点园区,成为全疆第二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试点园区。
(三)稳步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坚持用法治保障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发展。一是精准实施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改革,两级法院受理案件4.3万件,审执结3.7万件,审限内结案率89.06%、实现历史新高。和静县公安局荣获“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应用成效突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推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受理刑事案件1610件,符合指定辩护情形1136件,开展法律帮助案件1783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覆盖率达到100%。2023年自治区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巴州召开,及时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符合实际的措施办法在全疆复制推广。二是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依托“大数据+网上督察”,探索研发30种实战化数据模型和执法监督12种技战法,健全完善研究审议、执法分析、问题评查等机制制度,构建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大监督管理格局。健全失信惩戒联动合作机制,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重点部门实现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三是深化司法行政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系统部署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制定自治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规则、办案守则、听证规则、案件档案查阅规则等制度,强化行政复议集体办案责任制。聘请行政执法单位法治力量、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和社会代表40人,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指导、帮助和咨询意见,确保案件化解合法、公正、公开、高效。2023年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共收行政复议申请151件,受理127件,审结111件,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11种案件类型出庭应诉率达100%,其他案件出庭率同比2022年45.4%提高到了95%,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牢牢把握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着力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深入普法宣传,促进全民守法。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重点突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和基层群众重点普法对象,梳理56个部门单位302项法律法规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转载刊发人民日报相关报道2070条;全州中小学聘任法治副校长538名,开展法治宣传680场次,受众师生30余万人次。州教育局评为自治区“学宪法讲宪法”先进集体。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提质增效工程,遴选“法律明白人”1899名,开展培训22期2706人次。组织州县乡村法治工作人员、基层干部、人民调解员、乡村法律明白人进行“每周一课”法治培训39讲10.25万人次。目前,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自治区级6个、自治州级22个。二是健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聚集公证、律师、法援、仲裁、鉴定、法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州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镇(街道)工作站99个、村(社区)工作室6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69个,实现州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集中化解跨区域和跨行业领域的民间纠纷,做到“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法律服务”。三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印发《关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和调处的意见》,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物业矛盾纠纷“12345”机制,依托“智慧调解”和“9+X”综合治理平台大数据,全面落实矛盾纠纷共建共治共享调解机制。建立人民调解组织748个、商会民商事、医患纠纷等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1个,培育个人和品牌调解室62个,实现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设立、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成立由退休法官、人民陪审员、律师、金融保险、商会等组成的多元调解工作室91个,特邀调解组织439个、特邀调解员382名,人民调解员5184名,村(社区)建立以法官个人命名的工作站608个,优化22个人民法庭、1202名干警的职能设置,坚持“有案办案、无案送法、带案调解”原则,形成联调共治多元格局。4个调委会、10名调解员受国家和自治区表彰,焉耆县、和静县2篇优秀调解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法官工作室+”诉源治理经验在法治日报、学习强国平台、《中国审判》杂志上向全国推广,560个“法院故事”在《人民法院报》《新疆法制报》等媒体报道。2023年全州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2.6万件,成功化解2.58万件,化解成功率99.02%。
二、存在问题
我们虽然做了一些积极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和新要求,与上级党委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推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举措新方式有差距。数字政府建设有待完善,尚未建立完善的上下贯通、横向联通的数据标准体系,数据资源的有序开放、市场化应用程度较低,仍然存在数据壁垒。二是在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上督促指导力度不够。行政执法监督力量相对薄弱,没有形成监督合力,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执法水平还不高。三是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和调处化解工作不平衡。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还不够合理,部分调解员文化程度偏低,面对专业性较强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时办法不多、质效不明显。
三、下步措施
2024年,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全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各项任务举措,用法治维护社会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不断奏响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时代强音,谱写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新篇章,为全区经济社会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