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批准《和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和硕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和硕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开放和稳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立足生态、矿产、文化旅游资源优势,着力建设天山南坡生态宜居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和硕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60.93平方千米(69.1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2.18平方千米(55.8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44.39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6倍以内。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立足资源环境本底承载能力,以三条控制线为基础,立足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主体定位,依托“环山面湖、东漠西田”的自然地理格局,构建“一屏一环、两带四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保障农业空间,推进乡村振兴,引导种植业向天山以南乡镇聚集发展、畜牧业向北部山区乃仁克尔乡等重点发展。保护生态空间,筑牢天山生态屏障,突出天山生态保护屏障的核心作用,强化清水河、乌什塔拉河、曲惠沟等河流水系生态廊道,保护新疆和硕塔什汗国家湿地公园、新疆博斯腾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节点。优化城镇空间,推动集约高效发展,形成中心城区为核心,东西、南北两条城镇综合发展轴与多点联动城镇空间格局。
四、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保障矿产持续发展。细化落实自治区、自治州矿产资源规划目标任务,积极开展非金属等矿产的调查评价和基础地质调查研究,对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进行部署安排,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保护利用历史文化,塑造湖山特色风貌。落实文化润疆、旅游兴疆战略,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发掘利用,彰显马兰文化、东归文化、民族文化、畜牧文化、绿洲农耕文化、屯垦文化等多元文化魅力。立足天山、博斯腾湖等自然山水本底,塑造具有“环山面湖、东漠西田、丝路红韵”的总体景观风貌。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及组织功能,打造文旅多元特色空间和山水沙旅居康养消费场景。
六、完善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增强城乡安全韧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建设与城乡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构建智能韧性的“新基建”网络。建设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韧性生命系统。
七、推动区域协同发展,促进兵地军民融合。增强区域发展的协同性和联动性,主动对接乌鲁木齐都市圈,参与库尉轮城镇圈建设,加强焉耆盆地城镇圈一体化发展,推进区域开放协作。加强宏观筹划和战略部署,强化兵地军民融合发展。
八、营建高品质中心城区,共建丝路宜居家园。重塑中心城区总体格局,优化城区空间布局,保障居住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交通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营造绿地与开敞空间;加强总体城市设计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九、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协调矛盾冲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十、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和硕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切实提高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州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