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0年,我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牢牢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法治为民,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在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政主要领导牵头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盯落实,对依法治州、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和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专门批示20余次。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同奖惩,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制定出台《自治州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则》,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作出具体规定,并将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将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职责履行不到位、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稳疆安疆的战略高度、守土尽责的实践高度,聚焦自治区党委“防控治保稳”五字方针,落实落细“四早”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执法司法的法治督察,依托资源监测专用监控系统,对全州5个自然保护区、137.43万公顷湿地开展网格化巡护和监管。组织林草、市场监管、森林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格监管审批、运输、养殖、经营过程,常态化落实监测值班制度,重点巡查、排查各自然保护地核心地带,坚决防止乱捕滥猎和损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行为发生。突出精准防控、科学防控、依法防控、有效防控,建立完善“八项监测预警机制”,加快推进“五支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密防线。围绕“四个打通”“十个搞好”,全面恢复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坚持把恢复和畅通人员流动作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有序恢复铁路、航班、班线车及城市客运,为人员流动提供必要保障;紧盯州域内各类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物资需求,及时调整物资运输管控措施,确保各族群众“菜篮子、米袋子”等生活物资供应充足;全力促进商贸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落实个体工商户店铺费减免、小额信贷扶持等政策,为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提供保障。加强疫情期间法律服务,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紧盯疫情期间妨碍企业生产经营、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贩假等群众反映突出案事件,指导执法部门采取灵活务实和宽严相济的执法司法措施,全州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列席涉疫案件研讨会35次,依法依规审核涉疫情类违法犯罪案件1107起1312人,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三)重点围绕“三场硬仗”,提高社会稳定工作法治化水平。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1+3+N发展模式,全州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848个,调解员3380名。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医疗、劳动争议、物业、环境污染等纠纷调解组织78个,设在法院、公安派出所及其他部门调解组织57个,全州在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网备案专职调委会37个,专职调解员56个。2020年,全州共办理人民调解案件10285件,调解成功率99.7%;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33件;12348法律热线咨询4650件;办理公证25793件、司法鉴定692件、仲裁20件。
(四)聚焦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完成自治州各部门及各县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构建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或取消州本级4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政府内部审批,州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压减率达60%以上。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放宽市场准入,修改、废止州县级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7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非涉密项目全部实现项目备案、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协同落实,累计受理项目1064个,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建立健全“12345”热线平台转办督办、协调联络、信息共享、考核考评、统计分析等工作机制,受理咨询、求助等事项1.09万件。全面推广使用“新疆智慧人社APP”,实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自助资格认证、养老保险待遇测算、社保卡应用状态查询等功能。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和“一网通办”,70%以上的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77%以上的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不动产登记实现5日办结,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综合登记效能提升75%以上。全面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水、电、气、暖以及电信业务,企业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五)高标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不断完善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涉及规划编制、财政预算和重大资金安排、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由州政府相关部门说明政策依据、提出解决方案、提请集体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并作出行政决策。二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重大行政决策时,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两微一端”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推进决策性会议公开制度,特别是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主动邀请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法律顾问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重要办公会议、重要专门会议及部门办公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作出后,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推进决策全过程公开。三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由承办部门提前对事项的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排查,召开相关部门、专家、群众代表参与的咨询论证会,必要时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生态、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者经评估不合格的事项,一律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
(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我州将“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列入依法行政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规范审核程序要求,落实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履职尽责,对拟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认真把关审核,对存在异议的,提出书面意见建议,确保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聚焦执法责任主体,确定重大执法决定范围。制定《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实施方案》,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案例指导制度,重点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的11件单行条例及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行政裁量基准,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更加科学合理。今年开展依法行政督促指导和培训工作,实地对各县市、州直部门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案件评查661卷,确保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审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执法检查395类690项,非市场主体行政执法检查77类110项,并依法出具审查意见。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工作,对全州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梳理摸底,登记执法人员4322人,注销执法证件745件,新申请执法证件913人。开展2020年自治州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培训工作,先后分10批次1276名对到期换证、新申请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组织全州30名基层法治业务骨干赴河北省秦皇岛市培训15天,有效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目前,全州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机关配备照相机、录(摄)像机等设备3676部(套)、询问室316间,执法全过程记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保管规范有序。
(七)以更严的要求完善监督制约体系。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州政府每年按程序向自治区政府和州党委、州人大常委会上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妥善答复法院司法建议和检察院建议。五年来,开展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加庭审活动1100余场次、覆盖5.5万人。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健全行政权力内部监督机制,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建立覆盖扶贫领域财政资金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督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科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加快“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健全完善信用监管制度。三是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执行威慑,限制高消费2.5万人,限乘飞机、动车7.6万人次,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03万人,司法拘留763人,追究刑事责任12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更加完备。2020年,受理执行案件1.08万件,执结8774件,执结率81.33%,同比上升3.02%,执行到位标的12.27亿元,执行质效居全区首位。
(八)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以考核督察问责和示范创建为载体,推动组织保障的先行优势转化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领跑态势。全州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法述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各级党委中心组定期开展会前学法、集中学法等活动,特别是将《民法典》列入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为各县市、部门单位发放《民法典》文本、挂图、手册7500余套,积极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全州11万公职人员通过“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网络学法平台和新疆干部网络学院、巴州网上党员活动室等载体常态开展日常学法和专题学法,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五年来,全州共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3804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60余万人次,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责任。
二、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
“十三五”以来,我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法治政府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上,更加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州呈现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城乡变样、民族团结的全新气象。实践充分证明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无比正确,根源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英明决策、英明领导,充分证明只有聚焦总目标,真正把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新疆稳定发展改革各方面全过程,让巴州各族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带来的发展变化,享受到党中央建疆稳疆安疆政策措施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才能凝聚起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强大正能量。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州各族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十三五”以来,全州各级党政机关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以做好“七五”普法为重点,着力加强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持续推进领导干部、青少年、基层群众法治教育取得实效,更加注重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良好法治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充分发挥巴州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寓普法宣传于文化活动之中,打造“法治文化”特色品牌,用群众听得懂、能理解的语言宣传法治,厚植群众内心的法治信仰。推动创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维权岗等法治教育培训基地。重点打造建设法治公园10个、法治文化街14条、法治文化园地(画廊、景观)32个,设置法治专栏节目110个,安装法治宣传教育大屏幕326个,法治教育示范基地2个;创新拍摄法治动漫、普法剧、微视频700余部,利用QQ群、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及法治楼兰等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方式,推送普法信息6000余篇,关注人数达2万多人。全州4个村(社区)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2个单位获得“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基层基础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巩固,各族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共同追求和行动自觉逐步形成。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定不移落实总目标,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经济社会向好发展的法治根基更加牢固。全州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法依靠人民,贯彻落实《立法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要求,充分发挥立法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关注热点、难点和重大民生问题,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突出民族特色,在社会管理、生态保护等立法方面持续用心用力。在立法过程中,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拓展和创新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确保立法工作充分体现民情、民意、民智。“十三五”以来,全州共制定和修订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13项,特别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围绕守住生态底线,加强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先后制定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巴音布鲁克草原生态保护条例》《库尔勒养犬管理条例》等9项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着力从制度上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立法带来的实惠。
(三)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为抓手,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十三五”以来,大力实施基层基础建设工程,以加强县级司法行政工作建设为切入点,以基层司法所建设为基础,以法治乡村建设为阵地,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协调推进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我州更加注重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面落实矛盾纠纷“五级联调”“公调对接”共建共治共享调解机制,依托网格化治理格局,借助“智慧调解”和“9+X”综合治理平台大数据,及时掌握全州矛盾纠纷案件进展,科学分析研判,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更具针对性、常态化。五年来,全州人民调解案件87631件,调解成功率99.6%;公证案件20.7万件、司法鉴定4373件、仲裁132件、法律援助9916件。全州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夯实,社会大局稳定和谐,没有因矛盾纠纷激化产生上访、民转刑和群体性事件。
目前,我州“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任务已全部完成,将持续加强完善和巩固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放管服”改革有待持续深入推进,一体化平台功能还不完善。如平台与自治区大部分厅局自建系统尚未实现对接,导致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不畅,州县两级部门的行政审批和业务办理系统仅能简单支撑本行业政务服务,各地各部门间政务服务数据互联互通受阻;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不平衡。州县综合执法改革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有的行政执法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不规范”等现象,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有待提升。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精细化程度不高。普法阵地与载体创新能力不强,统筹推进新老媒体融合开展普法工作不够,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法治宣传阵地覆盖面还不够广泛,特别是偏远县市、乡镇宣传阵地较为薄弱,各族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认可还存在上升空间。
三、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及目标任务
2021年整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持续把推进全面依法治州、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系统工程抓实抓细抓到位。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依法治国、依法治疆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为全州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把法治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做好法治政府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工作。起草撰写并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制度执行力不断提高,为建设更加幸福美好的社会主义新巴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需求,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提升保障人民权利层次和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推动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疫情防控和疫情后治理执法标准程序,开展企业法治体验等公共法律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党政机关决策合法性审查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州、县市两级落实到位,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人性化执法、柔性化执法理念,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认同感。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机制改革,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将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坚持不懈地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整合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着力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推动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工作全覆盖,重点做好农民工、未成年人等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权益。健全完善律师制度,全面深化公证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仲裁制度,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完善调解制度机制,大力加强司法所工作,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加快推进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推动落实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提供法治人才保障。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