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67号)要求,依据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和职能调整等情况编制的《自治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依法及时调整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实施机关等要素法定、同源、规范。未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不得随意下放和调整事权层级。
二、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将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清单之外无许可。
三、各县(市)、各相关部门依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快编制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并认真组织实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附件:自治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