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办发〔2024〕1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园区(开发区)管委会: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巴州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办理。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巴州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1 关于印发《巴州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 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三季度 2 巴州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调整方案 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二季度 3 巴州“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方案 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二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