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自治区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46号)要求,现将《自治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各县市、各部门要以《清单》为基础,进一步强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将全州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构建形成事项统一、分级负责、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并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对照《清单》,认真梳理编制本县市及乡镇(街道)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于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依法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
各县市、各部门要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支撑作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实现事项清单一致、实施要件统一、办事指南同源,打造更加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审批环境。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衔接,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各县市、各部门要对照《清单》厘清监管责任,明确监管重点,完善监管规则,推进审管有效衔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要结合实际充分评估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自治州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自治州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