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局、局属各单位、各水库(水电站)、有关设计单位、各水利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水利安全生产专家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专题调研和应急抢险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面向州水利行业组织推荐水利安全生产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熟悉水利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专业技术理论,具有5年以上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优先考虑);
(三)熟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基本程序,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分析判断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独立开展安全监督指导工作;
(四)具有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奉献的精神,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推荐范围
各县市水利局、局属各单位、各水库(水电站)、有关水利设计单位、各水利施工企业在职及离退(休)人员。
三、推荐程序
各县市水利局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推荐,全州水利设计、水利水电施工、水利监理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并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加盖公章提供支持材料进行推荐,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程运行、勘测设计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四个类别填写《水利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附件1),每个单位推荐2至3名有关专业专家。所推荐专家经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遴选审定后予以公示,纳入我州水利安全生产专家库。
四、推荐要求
各县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专家的审核和推荐工作(鉴于当前形势,各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纳入推荐范围),并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水利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附件1)经主管部门汇总(附件2)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统一上报至巴州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与水旱灾害防御科)。
附件:1.水利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2.水利安全生产专家推荐汇总表
巴州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