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局、局属各单位、各水库(水电站):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岁末年初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紧急通知》(新水办明电〔2021〕43号)和《关于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切实做好“元旦 春节 冬奥会 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巴安办发电〔2021〕8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两节”“冬奥会”“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巴州水利局决定全州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目标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州安委会办公室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自治州水利行业开展“元旦 春节 冬奥会 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稳定。
二、检查范围及时间
检查范围:项目建筑工地、水库(水电站)及中型水闸 、农村安全饮水水厂。
检查时间:2022年1月-3月。
三、检查方式
巴州水利局按照“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重点水利项目和在建工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监管及工程安全运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提出隐患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县市水利局和局属各单位全面排查,运行管理单位、项目法人单位、参建单位按要求对所属单位进行“拉网式”自查自纠。
四、检查内容
(一)水库(水电站)、在建工程、堤防、渠首、涵闸、农村安全饮水水厂、水源地、办公场所、车辆设备等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施工期间设备、机械、车辆、特种设备保养、检测情况;
(三)落实应急物资、队伍、设备、机械车辆、备用电源、应急处置等措施情况;
(四)是否存在违规违章作业、设备违规操作、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行、违规存放易燃可燃物、堵塞消防通道、占用疏散通道等情况;
(五)办公场所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器材、电气线路、油烟管道、燃气管道等安全情况;
(六)防汛抢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落实情况;
(七)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落实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情况。
五、检查分工
第一组 张振良 州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丁 伟 州水利局副局长
张彭铖 州水利局农牧水利与水土保持科科长
刘鲁河 州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与农牧水电事务科科长
特邀专家1名
检查单位:库尔勒市、轮台县、尉犁县
第二组 易平川 州水利局局长
成 员: 丁 轲 州水利局三级调研员
哈顺格日乐 州水利局建设与运行管理科科员
特邀专家1名
检查单位:且末县、若羌县
第三组 陶新旗 州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艾尼·阿巴斯 州迪那河流域管理处处长
孙宇镇 州水利局监督与水旱灾害防御科科员
特邀专家1名
检查单位:和静县、和硕县、焉耆县、博湖县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抽查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保证抽查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检查组人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履行职责,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环节的检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坚决杜绝抽查检查工作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三)各检查组要深入一线,坚持问题导向,采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个办法、两个清单”的要求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问题,确保不安全绝不盲目开工。
各单位将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情况于2022年1月3日前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与水旱灾害防御科)。
附件:1.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
2.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自查)排查治理隐患清单
3.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任务清单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