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止。
一、 情况概述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了民政工作宣传力度,增进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局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并制定了《巴州民政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实施方案》,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明确要求和责任。规定要求办公室负责全局性、跨部门栏目的信息维护,机关各科室负责落实具体任务,并配合局领导专门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做到及时调整栏目、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公开实效,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1、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专门成立了巴州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艾尼瓦尔·苏来曼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慈善总会专职副会长马军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和科室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指定了1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同时,我局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审议小组和评议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责任明确。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办理工作
制定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流程、时限等,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确保申请办理的安全性、快速、便捷。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35条,其中涉及社会救灾、救济、救助工作信息5条,社会组织登记7条,财务、资金使用11条。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
通过制定《巴州民政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明确了各条信息更新维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在网站首页设置了信息公开申请栏目。公民或法人组织需要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人事编制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全年无接到申请公开的信件或诉求。因我局服务对象大多为社会困难群体,文化程度较低,或者语言沟通不变,需要了解国家政策都是直接到我局相关业务科室或者电话咨询。
三、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少数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正真领悟到文件精神。
2、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或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3、对我局发布内容的保密确定工作有待提高。部分科室的业务工作属于涉密信息或是敏感信息,不在公开范围,但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保密意识不强,还需进一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对民政业务的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学习,提高保密意识。
巴州民政局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