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述法工作报告
巴州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泽彬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积极推动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参与。加强统筹协调,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培训必修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组学习内容并常态化开展学习。上半年专题向州党委、州人民政府报告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报告提请州党委、政府组织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学习。结合实际,持续抓好“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在州委党校、库尔勒市、博湖县、和硕县、轮台县和财政系统等层面组织开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专题讲座,参加人次达1700余人次。
(二)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一是扎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不断夯实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州县两级统计部门对2572家单位开展数据质量自查。对193家“四上”企业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全年全州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30件,全部结案,涉及罚款金额9万元。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案件9件,均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了线索,对14名相关人员追责问责,与州纪委共同梳理2017年以来查处的36件涉机关事业单位统计违法案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督促县市统计局配齐执法装备,行政处罚案件依法上传至“双公示”平台,及时完善“双随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两库一单”,与州商务局开展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开展统计系统执法案卷评查1次,对全州2023年查办15件案卷进行了评查,评选出优秀案卷5件,开展执法流程培训2期23人次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全过程公示。
(三)认真落实普法责任。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力推动全州统计系统法治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同时,加大查处案件的警示教育宣传,提高统计执法震慑力。二是积极参与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宪法宣传月、9.20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互动普法宣传,积极参与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宣在线、钉钉在线学习等在线学法活动。
(四)推动完善法治基础。审定我局“三项制度”,审阅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检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并通过州政府网站及时公示公开。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凡行政处罚案件均由局党组会同案件查办人员会议研究决定处理意见,经法规科、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后组织实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激励全局干部学法用法,树立争先创优意识,真正将学法积极性调动起来,增强干部学法普法,入户释法的能力,并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加强考核奖惩。在日常统计业务过程中,向全社会宣传统计法,严把数据质量关,切实防治统计造假,提升统计社会公信力。
(二)努力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效果。督促各科室利用年度统计年报培训会、“双随机”执法检查、数据质量自查等机会,特别是结合今年“统计基础能力巩固年”和五经普的工作部署,加大身边统计违法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具体事例以及对机关事业单位涉统计违法行为干部的查处,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尊法、守法的意识。
(三)继续推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突出查办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中的统计违法行为,将“四条红线”执行情况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对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等行为坚决查处,严格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努力排除对企业源头数据的各种干扰,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数据。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加大与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方面的配合,切实发挥社会信用征信平台和联合惩戒的社会作用。
(四)主动发挥统计执法的服务功能。建立完善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对没有主观故意、情节轻微的从轻、减轻甚至不予处罚,加强对企业的普法宣传和业务指导,推动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加强对县市统计执法干部的教育培训,指导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加强正面教育和宣传,树立统计守法先进典型。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统计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