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民政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扎实推进,结合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和自治州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2014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民政工作安排,结合我州民政工作面临的发展形势,特制订2014年度重点工作发展规划。
(一)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继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更加公平有效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主要是完善四个机制:一是健全合理兼顾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二是完善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乡镇(街道)受理责任、审核主体责任和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主体责任,发挥好村(居)委会协助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参与审核的作用;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科学有效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制,把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统一纳入本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分别实施各类专项社会救助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四是统筹开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建立由政府、救助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评估机制,并着力发挥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作用,促进低保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水平。五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意见》,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牵引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发展,提升“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化服务水平,实现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七是贯彻即将出台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法治方式推进托底性民生保障制度建设,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
(二)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和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在居家养老服务上,要支持多元主体举办面向居家老人的家政预约、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安全援助、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项目。二是在社区养老服务上,要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完成
个日间照料中心。三是在机构养老服务上,协调落实税费减免、土地供应、医疗服务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财政补贴、融资贷款等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四是在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机构辐射服务和村级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新建 个互助幸福院。
(三)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健全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救灾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形成以抢险、搜救、救护、救助、捐赠为基本内容的救灾应急社会动员机制,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完成州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探索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应急避难场所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防御能力,形成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的强大合力,着力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快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大力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婚姻登记、地名管理等主要业务网上管理、网上办公进程。二是积极推进民政业务信息化建设。实现服务平台和民生网站服务平台为一体的民生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实现资源互通共享。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加大民政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好民政网站面向社会的宣传服务作用。三是培养专业人才,提高队伍素质。采取多种方式,围绕民政各项业务,对系统内现有工作人员进行多种方式的应用技能培训,使民政干部职工能够掌握和应用基本知识,熟练地操作和使用计算机,充分利用、发挥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和功能,全面提高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真正实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的目的。
(五)推进撤县建市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目前,国务院还没有出台新的设市标准。自治区范围内申报的单位比较多,有些地区申报的县市综合条件相对较好。自治区民政厅计划在国家民政部争取特殊政策,在同等条件下,能不能多给报批名额。自治州计划申报的和静县、若羌县撤县建市工作,我们要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标准出台后,做好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