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林业局:
根据和静县林业局《关于和静县2002年-2006年度退耕还林工程更换树种的请示》(静林发〔2014〕180号)请示和巴州和静县2003-2006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变更作业设计》,经巴州林业局对上报的《变更作业设计》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照《变更作业设计》确定的变更树种、内容实施变更建设。
二、变更面积批复数:
1、2003年度退耕还林工程更换树种面积1596.9亩,计13户,变更方式均为同一小班地块树种置换,林种置换方式均为生态林置换为生态林。
2、2004年度退耕还林工程更换树种面积358.6亩,计14户,变更方式均为同一小班地块树种置换,林种置换方式均为生态林置换为生态林。
3、2005年度退耕还林工程更换树种面积1435.6亩,计5户,变更方式均为同一小班地块树种置换,林种置换方式均为生态林置换为生态林。
4、2006年度退耕还林工程更换树种面积120.9亩,计2户,变更方式均为同一小班地块树种置换,林种置换方式均为生态林置换为生态林。
2003-2006年度和静县退耕还林更换树种面积3512亩,共计34户。
三、项目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变更作业设计》组织实施,对工程实施全过程负责。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项目实施。
四、要做好工程档案和各类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行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