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抗震办字[2013]14号 签发:李斌
关于核对学校、医院遗漏项目和生命线、民政、文体应急机构等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教育局、州卫生局:
为全面掌握和进一步核实我州城镇供水、供热、燃气等生命线工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办公室楼和影剧院、体育场馆、会堂等人员密集公共建筑的抗震防灾情况,学校、医院加固、改造(更新)项目遗漏情况,切实做好2014年我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项目计划编制及申报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巴抗震办字[2013]5号文件《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自治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各县(市)抗震防灾办2012年8月报送的学校、医院遗漏项目和生命线、民政、文体应急机构等工程项目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对附表1中所列的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层数、建设年代、抗震能力鉴定情况(包括鉴定单位、鉴定时间、鉴定结论);对于改造更新工程,还需要核对新建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层数)
2、将复核后的项目基本情况填入附表2。
3、对于新增的项目,必须要有抗震鉴定报告,否则不予认可。
4、此次填表的内容为最终结果,以后再有漏填项目,我办不再受理。
请各县(市)抗震防灾办和州直有关单位,对学校、医院及生命线工程、民政、文体应急机构等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在2013年10月10日前,将附表2签字盖章后,以传真方式报我办。电子版请通过“巴州抗震防灾工程”QQ群报送。
附件1:巴州各县(市)生命线工程、民政、文体应急机构工程项目和漏报学校、医院工程项目表
附件2:核实后的生命线工程、民政、文体应急机构工程项目和漏报学校、医院工程项目表
巴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
抗震防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抄 报:自治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