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纠风办:
根据《自治州政风行风监督评议意见反馈》的内容和要求,州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讨论,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2、加强对县市财政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3、州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物品,有时价格高,且质量不好。
4、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完善制度,严格把关,保证采购工作的公正、透明。
5、加强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
二、具体整改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机关作风是机关干部内在素质的外在表现。因此,要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的思想素质,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党章、十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领导带头,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学习英雄人物沈浩同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利益观,按照“为民、实务、清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不正之风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日常党纪条规的学习,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上一堂廉政党课,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在全州财政系统召开一次反腐倡廉视频会议。按照财政“两基”工作要求和相关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市)财政局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
2、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建立服务承诺制,定期走访制,积极创建机关示范窗口活动,狠抓对各项制度的落实。
3、全年组织召开两次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座谈会,认真开展监督和评议,组织开展无记名测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认真组织参加自治州行风热线节目,年初制定方案,准确把握政策,提前准备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能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限期解决,实在不能解决的要耐心说明原因。
5、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纪检干部和廉政监督员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6、实行文明用语,热情服务,加大对干部的管理力度,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7、加大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和工作流程,依法采购,阳光采购,严格把关,保证采购质量,保证采购工作的公正、透明,并诚恳邀请监督评议员随机开展明查暗访和政府采购现场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8、加强与监督评议员的沟通和交流,将我局整改情况及时向监督评议员反馈,自觉接受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的监督和指导。
9、加强财政资金文件流转程序管理,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高效、安全,为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财力保障。
中共巴州财政局党组
2011年1月24日
主题词:政风行风 评议意见 整改措施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