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23〕37号)精神,10月27日,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自治州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强化我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夯实基层火灾防范基础,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过程
2023年6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政办发〔2023〕37号)。2023年6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阿克苏市召开全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就全面加强全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消防治理水平,切实打通火灾防控“最后一公里”进行整体部署。
7月29日,州党委常委会听取州消防救援支队工作汇报,会议决定由苏来曼·玉色因同志负责,会同州消防救援支队,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研究提出加强全州基层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州消防救援支队结合巴州实际,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并先后2次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8条,全部采用了其中的5条,部分采用其中的3条。2023年9月28日,州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实施方案》,2023年10月27日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本着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强化乡镇(街道)消防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原则,共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项主要内容,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的工作职责、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细化,重点明确了3类12项重点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方案整体框架。《实施方案》在框架突出了四个方面的重点,一是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指导思想。二是确定了强化乡镇(街道)消防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基层防火力量、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积极探索村(社区)志愿消防队建设,用2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基层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和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三是从强化基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强化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强化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运行机制三个方面,细化了12项具体工作任务。四是从加强组织领导、力量下沉、要素保障和考核问效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四方工作责任。《实施方案》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安派出所防火工作和行业部门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四个方面的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要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要制定本级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要按照对口原则,明确由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综治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现有机构承担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村(社区)明确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消防工作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消防工作纳入村(社区)组织事项,健全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制度,规范村(居)民消防安全行为,组织群众开展消防演练,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公安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参与做好“九小场所”等场所部位火灾防控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组织开展辖区单位和群众防火宣传。对工作中发现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书面报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通报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应急、消防、教育、民政、住建、文旅等有关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将偏远乡镇、城乡结合部的行业单位场所纳入监管视线,强化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源头管控。
(三)三支队伍建设。建强用好乡镇专职消防队、村组志愿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三支基层消防力量,最大限度的发挥基层消防力量在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中的作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我州城关镇以外的10个国家级重点镇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其他乡镇积极组建志愿消防队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各行政村、较大的自然村(常住人口在1000人以上)要依托企业建队、民兵组织建队、改造农用车组建家庭式消防队等形式建立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防范、初期火灾扑灭等工作。各社区按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建设微型消防站,配齐配全灭火救援装备器材,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
(四)五项运行机制。立足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实际,按照工作需要,完善动态分析研判、隐患闭环排查整改、群防群治管控、宣传教育培训和火灾隐患移送五项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流程完善运行高效。定期对辖区火灾形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围绕火灾隐患高风险单位场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运用督改、移交、曝光、书面报告、挂牌督办等手段,落实闭环机制。重点时段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辖区企事业三级巡防,培育本地特色消防志愿者队伍,发动群众参与基层防火巡查、宣传等活动。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各级消防宣传教育场馆(乡村科普馆)作用,加大消防内容宣传力度,拓展消防安全常识传播覆盖面。建立村(社区)、乡镇(街道)、消防救援机构和行业部门之间的火灾隐患移送移交机制,落实隐患分级整改。
(五)健全保障措施。各县市将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分类型、分区域推进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制约基层消防治理的重大问题。加强资源统筹,完善基层消防组织和力量的保障措施,提高基层消防工作人员政治待遇,鼓励基层创新思路,积极探索消防工作新方法、新路径。将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纳入维护稳定(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州县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挥牵头作用和指导服务职能,明确干部包联乡镇(街道),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协助指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措施。
三、《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
通过实施《自治州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实施方案》,将有效解决乡镇(街道)消防监管力量薄弱、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无人抓、无人管”、农村区域火灾多发频发等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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