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山泉供排水有限公司信息公开
一、企事业单位概况
和静山泉供排水有限公司为和静县全资国有企业,公司下设五个部门:行政办、财务室、收费室、抄表室、水厂、工程技术安装部。公司经营范围系城市供水、给排水工程修建,市政工程维修、污水管道安装维修、建筑五金零售等。2022年股权再次转让给和静县财政局(国资委),注册资金8035万元。
办公地址:和静县和静镇巴音路856号
联系方式:0996-5013338
单位领导姓名、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
姓 名 |
职务 |
吕宜强 |
党支部书记 |
苏金锦 |
董事长 |
李国富 |
副总经理 |
艾山·尼牙孜 |
副总经理 |
陈丽芹 |
财务室主任 |
琪曼 |
行政办主任 |
艾力.加帕尔 |
水厂厂长 |
颜洪 |
行政专员 |
马春山 |
工程技术安装部部长 |
赵熠 |
抄表室主任 |
苏康 |
收费室主任 |
尹俊 |
上游水厂厂长 |
冉俊娟 |
收费室副主任 |
阿曼古力.买合木 |
抄表室副主任 |
二、服务信息
(一)供水销售价格
收费依据:《关于调整和静县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静发改〔2015〕293号)
收费标准:
1.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每吨1.80元/立方;
2.非居民生活用水平均价格2.80元/立方;(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建筑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等)
3. 特种行业用水价格4.00元/立方;(指高档洗浴业、洗车业)
4.其他用水价格0.7元/立方;(指城市绿化、消防、市政设施用水等)
5.特困及低保户家庭用水价格仍按现行水价优惠政策执行,即0.80元/立方。
(二)污水处理费收费
收费依据:《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的通知》(静发改〔2016〕202号)文件
收费标准:居民0.85元/立方;非居民1.2元/立方。
(三)阶梯水价
收费依据: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 号)、《关于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阶梯式水价的通知》(静发改〔2018〕132号)。
收费标准: 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按照一、二、三级阶梯水价1:1.5:3的比例确定阶梯水价,即: —、二、三级阶梯居民水价分别为1.8元/m³、2.7元/m³、5.4元/m³。
特别说明事项:前述“水价”均不含污水处理费。
三、供水申请报装工作程序
水厂附属设施及输配水管网12公里,供水工艺采用水泵一次提升至清水池,经消毒后,利用重力供水供水。如今供水面积达9.12平方公里,全县供水管网总长度为81.9千米。水质安全方面,公司严格落实水质消毒工作,2023年全年24小时不间断消毒共计消耗2.8吨A、B剂。出厂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综合指标合格率为100%。 五、咨询服务电话报修和监督投诉电话 网点:和静县行政综合服务大厅窗口或锦绣花园对面、巴音路856号 电话:0996-5013338(暂定)
四、供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