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依法治州委员会普法工作安排部署,现将巴州统计局履行普法责任情况公告如下:
一、落实普法责任工作措施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关于统计工作的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全州统计系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
(二)抓住学法用法“关键少数”
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列入我州各级统计机构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州县两级统计局持续推动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授课,其中巴州统计局主要领导党校授课1次,各县市统计局主要领导每年赴党校开展授课1次。
(三)扎实开展统计人员学法用法
一是利用统计调研、普查、执法检查等机会,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农户家中开展普法宣传。普及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厚植统计法治精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利用全面推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等契机,在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等统计年定报和统计调查的过程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中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通过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向统计调查对象推送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通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四是加强对“四下”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重点讲解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将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州法治工作管理考核,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重点,通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双随机”执法检查、统计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有力推动全州统计系统法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深刻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蕴含的宪法精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争做学习、遵守、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表率,不断提高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推进统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数据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增强国家安全意识、风险防控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统计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进一步深化对统计造假行为极端危害性的认识,熟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有关党纪政务处分规定,自觉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
(六)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将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重点学习《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等统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推动我州统计系统人员学用结合,有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熟练掌握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坚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法律底线、纪律红线和职业道德界线,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职权,并以此为准绳科学高效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普及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厚植统计法治精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七)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结合4月宪法宣传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筹备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世界统计日等节点,组织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流动的统计法治宣传园地,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积极发挥“两台”、“两微”及网络和现代传媒等宣传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开展普法工作成效
一是新媒体普法宣传成效好。在巴州统计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媒体开辟统计法治栏目,做好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宣传。每年组织州县统计干部参加钉钉在线学习、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参与法治学习培训,积极报送巴州普法宣传典型案例,通过正反面典型案例加强统计普法宣传。积极与州县融媒体中心开展合作,通过全新媒体宣传统计法治思想,去年9.20统计开放日期间,州统计局领队及专业干部走进《直播巴州》宣传统计法,同时库尔勒市统计局与市融媒体中心合作开展扫码答题活动,取得了显著普法效果。二是学用结合普法效果实。每年开展乡镇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期间,将统计法治内容纳入授课范围,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辅导。学用结合,助推依法治统。去年初组织开展一次统计执法流程培训,随后组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双随机”执法检查,9月组织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检验基层统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同时开展执法文书运用培训,规范文书档案。三是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作用明显。精选一批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在全州统计系统召开3场警示教育大会,发挥警示作用。让全体干部通过系统内部、身边人案例,更直观地让统计干部明底线、知敬畏,进一步树立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思想。将自治区、自治州内发生的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穿插入到县市统计干部年报专题讲座、直属部门专题培训、乡镇统计员岗位知识培训、企业年报培训会中,以案释法、以案警示。组织全州统计系统干部、州直统计相关部门,对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通报的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提高依法治统意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统计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