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2022年第1号)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暂行办法》(新安监政法字〔2012〕62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经乌鲁木齐平安信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巴州分公司综合评审,核准巴州丰瑞祥和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和硕县恒通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若羌县塔什萨依加油站有限公司、库尔勒市四海加油站、巴州邓新加油站 、库尔勒恰尔巴格农机加油站、和硕县南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市大墩子农机加油站。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