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39号建议的答复
徐正新代表:
您好!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慢性病办理和取药流程的建议》(第2-3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慢性病患病率呈上升趋势。近年来,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要求,我局持续深化门诊慢性病管理,不断优化门诊慢性病审核认定工作,将门诊慢性病审核认定工作下沉到符合要求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高血压(2级及以上)、糖尿病(Ⅰ、Ⅱ型)等2个病种的受理工作下沉到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专家审核通过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对慢性病鉴定结果进行公示,方便广大参保患者就近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对于诊断明确的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苯丙酮尿症等4种大病,开通“绿色通道”,减少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现了即时办结。按照属地管理和方便患者就诊购药的原则,目前我州实行门诊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通过待遇认定的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具备治疗资格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根据参保人员诊疗需要,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结合门诊慢性病特点,病情稳定的患者可适当延长,最长可达12周,并且逐步扩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覆盖率,增设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目前全州定点医疗机构185家,门诊慢大病定点零售药店43家,实现特殊双通道结算15家,进一步满足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同时,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定点零售药店资源配置规划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局正在编制定点零售药店配置规划,将进一步合理扩大慢性病定点服务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规范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管理,适度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简化鉴定流程,不断优化门诊慢性病管理服务。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管领导:李艳
职务:州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2276717
承办人:任姝赟
职务:州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
联系电话:2610257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