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苗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废新MAK521轻型栏板货车处置的请示》(新天农集发〔2024〕52号)收悉。经州国资委2024年5月20日第3次办公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对新疆正源奶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新MAK521松花江牌轻型栏板货车(VIN:LKHPC2AG08AL04643EN:8018851-3HD8)作报废处理。
二、请严格按有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办理车辆报废手续,严禁报废车辆使用。车辆报废所得按规定办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