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
关于印发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
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印发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新卫妇社发[2014]3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卫生局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