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二十二)已经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井电双控”落实不到位。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强化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州需在2021年完成农业灌溉机井“井电双控”设施的安装,并做好运行维护工作。《巴州取用水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2021年8月31日前“地下水计量设施安装率100%,在线监控率达100%”,督察发现,部分县市未完成“井电双控”安装任务;库尔勒市、若羌县、轮台县、且末县安装的“井电双控”设施多数已无法正常使用,在线监控率未达标。
二、整改时限:2024年底
三、整改目标:各县市机电井“井电双控”设施安装率100%,取用水在线监控率100%。
四、整改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动机电井计量设施安装,2023年10月底完成机电井“井电双控”升级改造任务,地下水取用数据在线监测全覆盖,并将数据接入水利厅信息平台。
2.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依法惩处破坏取用水计量设施违法行为,加强机电井“井电双控”设施日常管理,明确维护主体和责任,确保设施完好。
3.2024年全面启动机电井“井电双控”监测,基于监测数据复核取用水上报数据,并将“井电双控”使用、传输情况纳入县市绩效考核内容。
五、完成情况:
措施1:2024年初,为巩固“井电双控”升级改造工作成效,我局向各县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提醒函要求县市针对计量设施安装及监测情况进行再次摸排。要求县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加快落实运行维护资金,确保“井电双控”监测数据接入水利厅信息化平台并发挥实际效益。目前,各县市均已完成机电井“井电双控”升级改造任务并按照督察要求完成整改。
措施2:2024年我局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水行政交叉检查帮扶工作的通知》,于7月上旬对八县一市开展执法交叉检查,要求各县市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目前全州未查处破坏取用水计量设施案件。同时各县市均与维护第三方签订协议,结合水行政执法,加强“井电双控”计量设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措施3:2024年我局以巴州党委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名义下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提示,明确要求县市全面启动“井电双控”监测上传工作,并在上报2024年绩效考核内容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县市绩效考核。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月3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6—2031124,
邮箱:707249735@qq.com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6—2031124
巴州水利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