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12月4日—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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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接受报备时间 1 新疆巴州若羌县瓦石峡河东支下游瓦石峡镇乌都勒斯塘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若羌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若羌县 新疆疆南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鸿振翔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