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4年9月1日-2024年9月30日我局接受了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10月9日-2024年11月8日。
联系电话(传真):2509780(巴州水利局)
通讯地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37号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1 |
国网巴州供电公司巴州多能互补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 |
库尔勒市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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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 |
2 |
新疆轮台阳霞煤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 |
轮台县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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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