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30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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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37号
序号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接受报备时间 1 库车轮台火光储能多能互补(巴州部分)轮台项目 华电轮台新能源有限公司 轮台县 新疆中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中测测试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