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4年4月1日至4月30日我局接受了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5月23日-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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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接受报备时间 1 新天若羌县罗布庄10万千瓦风电项目 若羌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若羌县 北京林丰源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新疆祥天环科保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4月15日 2 深圳能源库尔勒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示范项目 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库尔勒市 乌鲁木齐绿源恒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信诺亿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4 年4月23日 3 塔里木油田凝析油储运系统完善工程 塔里木油田凝析油储运系统完善工程 库尔勒市、轮台县 新疆山河志远环境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林丰源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24 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