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住保办〔2018〕27号 签发:吐尔逊·哈德
关于上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和2019-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自治州2018-2020新3年棚改攻坚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请各县市认真研究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新住保办[2018]13号)精神(以下简称新住保办13号文件),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依法依规、科学规划,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宜居宜业、配套完善”的原则,在严格把握棚户区改造界定标准的前提下,灵活采取产权置换、保护和改扩建相结合、居民自愿与联建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不搞“一刀切”,避免大拆大建,探索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等多种模式,探索对既有棚户区实施抗震加固、功能完善、环境综合整治等棚改方式,全面推进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请于8月1日19:00前将本地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推进实施方案上报我办。
二、 请各县市在年初制定的新3年棚改攻坚计划的基础上,按照新住保办13号文件精神,在县市财政能力能够承受和不增加政府债务风险或隐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重新组织制定2018-2020新3年棚改攻坚计划,并于8月6日19:00前将经县市人民政府确认的新3年棚改攻坚计划上报我办。
联系人:尚哲 王蓉
联系电话:0996-2613515(传真)
巴州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