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住保办〔2018〕15号 签发:吐尔逊·哈德
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州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使用
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建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建局:
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范围内对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互查工作的安排,从4月22日起,由州审计局牵头,对各县市和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交叉互检,现就认真做好此次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如下:
一、 各县市和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正视此次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抓,形成合力,立即部署安排整改工作。
二、 从此次交叉互检反馈情况看,各县市普遍存在虚报棚户区改造征收协议签订数量、征收协议签订不规范、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各县市和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和审计部门交叉互检发现问题逐条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责任到人,于6月10日前全面完成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总上报自治州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州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6月中旬起对各县市和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整改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不按时整改、不及时上报整改完成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上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尚哲 电话:2613121 传真:2613515
附件:《巴州审计局关于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互查工作汇报》
巴州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