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第三十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第三十项)已经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若羌县、且末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出现流量计数据异常、格栅机损坏停用、污泥浓度计及溶解氧浓度仪无显示、中控系统现场数据记录与上位机数据记录不一致、污泥转移记录不全等问题。若羌县、博湖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无污泥深度脱水设备,临时堆存含水率大于60%的污泥,且博湖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未按要求建设污泥贮存场所,存在污染地下水、恶臭风险隐患。
二、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若羌县、且末县、博湖县修复损坏设备,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四、整改措施:
(一)相关县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时修复或更换流量计、格栅机、污泥浓度计及溶解氧仪等运行仪表,实施提质扩容项目,实现自动化运行,完善中控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并与自治区国发平台联网,严格执行污泥转运三联单机制。
(二)若羌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深度污泥脱水车间。
(三)博湖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购置污泥烘干设备,将污泥烘干使含水率低于60%,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四)提高全州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水平,针对行业技术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形成规范运营制度,加强巡查监管力度,查处违法行为,形成长效机制。
五、完成情况:
(一)相关县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时修复或更换流量计、格栅机、污泥浓度计及溶解氧仪等运行仪表,实施提质扩容项目,实现自动化运行,完善中控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并与自治区国发平台联网,严格执行污泥转运三联单机制。
完成情况:经我局多次赴若羌县、且末县、博湖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查看现场整改情况、比对相关仪表数据和查验整改工作台账后发现,相关县市第一项措施基本完成:若羌县污水处理厂更换流量计1个、修复格栅机、更换溶解氧仪2台、校验污泥浓度计1台。且末县污水处理厂更换流量计1个、更换粗格栅2个、细格栅2个,校正污泥浓度计2台、溶解氧仪4台。若羌县、且末县、博湖县污水处理厂均已将数据接入中控平台实时监控,仪表数据准确且工艺稳定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执行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
(二)若羌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深度污泥脱水车间。
完成情况:若羌县实施二期《若羌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建设项目》,目前已建成深度污泥脱水车间,车间内配备2台污水污泥浓缩脱水处理设施。
(三)博湖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购置污泥烘干设备,将污泥烘干使含水率低于60%,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完成情况:博湖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已购置污泥烘干设备1台,目前已完成验收和调试工作,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将污泥烘干至含水率低于60%后拉运至南山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
(四)提高全州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水平,针对行业技术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形成规范运营制度,加强巡查监管力度,查处违法行为,形成长效机制。
完成情况: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行业人员技能水平培训,2024年4月召开排水行业现场培训,组织全州城镇排水行业技术人员共40余人参加培训,截至目前共计组织召开相关培训4次,各县市自行组织排水行业技术人员培训10余次。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9次污水处理行业的专项执法检查,行业整体运行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16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6-2613530 邮箱:bzzjjcjk@163.com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6-2613156
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