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
办公时间:夏季 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 冬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2613527 传真:0996—2613528
负 责 人:王鹏
主要职责:
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及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与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对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与人民防空事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指导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城市管理责任;检查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三)指导城市园林绿化、供水、排水(生活污水)、燃气、供热、市政道路桥梁设施等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和监察工作。
(四)负责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
(五)负责全州城镇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指导监督;拟订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做好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监督各县市组织实施。
(六)指导全州建筑业管理工作,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业市场管理;制定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理和相关中介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七)指导全州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州住宅和房地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州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八)编制自治州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自治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全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拟订人口疏散计划和疏散地域建设(基地)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疏散地域。
(九)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指导各县市编制防空袭预案并组织实施专项演习(练),指导和监督全州重要经济目栎防护和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
(十)指导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组织编制城乡抗震减灾、市政设施安全管理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指导震后重建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十一)指导全州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全州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和发布工程经济技术参数及评价方法;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三)指导自治州墙体材料革新与散装水泥发展。
(十四)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十五)拟订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措施,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导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指导协调建筑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十七)指导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和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十八)指导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干部职工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
(十九)指导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各类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十)组织拟订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改革方案并协调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修改、发布和备案工作;指导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普法、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理有关群众举报、投诉等综合性案件;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一)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民族团结、安全生产、扶贫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 保密、机要、档案、财务、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 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会议决策部署的协调落实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信息宣传、资料编印等工作;组织协调自治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协调机关精神文明、综合治理、民族团结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夏飞 联系电话:0996-2613527
(二)城市建设管理科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行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并监督园林绿化、供水、排水(生活污水)、燃气、供热、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道路桥梁设施、城市监察等工作;指导并监督城市供水、排水(生活污水)、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准入审核报批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保护;拟订人民防空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编制人民防空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情况;指导全州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
负责人:李亚明 联系电话:0996-2613309
(三)村镇建设管理科
拟订全州农村安居工程的保障性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监督各县市组织实施农村安居工程;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安全住房建设;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负责人:高磊 联系电话:0996-2613552
(四)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拟订全州城镇保障性住房工程的保障性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监督各县市组织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工程;制定全州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培育、规范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指导监督住房改革工作;指导房屋征收和危房鉴定、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工程和房地产业的统计工作。
负责人:尚哲 联系电话:0996-2613121
(五)科技节能与建筑市场监管科
拟订建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拟订建筑业体制改革措施并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监督管理全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和招投标市场;指导自治州墙体材料革新与散装水泥发展;监督全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的推广;组织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实施监督;组织拟订和发布工程经济技术指标;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建筑业统计工作。
负责人:欧阳新一 联系电话:0996-2613539
(六)质量安全监督与抗震应急保障科
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房屋建筑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相关规程标准;指导监督全州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房屋建筑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实施勘察设计标准;组织或参与全州 城镇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及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市政设施安全管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指导震后重建工作;监督管理全州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人民防空工程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和人防设计的实施情况;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质量安全监督与抗震应急专业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
负责人:朱勇 联系电话:0996-2613582
工程质量投诉受理负责人员:朱勇 受理电话:0996-2613582
(七)组织指挥与信息保障科
组织拟订人防通信保障方案拟订城市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及防护保障方案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县市编制人口疏散计划和疏散地域(基地)建设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建设疏散地域;组织防空袭警报试鸣;指导全州人民防空专业化队伍建设; 拟订人防训练大纲和计划,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通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宣传及专业知识普及工作。
负责人:伽朝阳 联系电话:0996-2613536
(八)执法监督科(督查室)
组织起草部门规章制度;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纪律检查、作风建设等工作;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及人民防空方面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放管服”工作;受理有关群众举报、信访投诉等案件并跟踪督办;负责上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察和局系统行政监察等工作。
负责人:吴宇芯 联系电话:0996-261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