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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和静县和静镇、乃门莫敦镇、巴润哈尔莫敦镇法律服务所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
2016-08-02 00:00
法律服务 变更 法人 批复
关于对和静县和静镇、乃门莫敦镇、巴润哈尔莫敦镇法律服务所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
和静县司法局:
你局《关于变更乡镇法律服务所法定代表人的请示》(静司发〔2016〕28号)已收悉,经州局研究,同意变更如下:
和静真法律服务所法定代表人米日古丽变更为杲守斌; 乃门莫敦镇法律服务所法定代表人杲守斌变更为加·巴依尔;巴润哈尔莫敦镇法律服务所法定代表人巴依尔变更为努尔古丽·卡依木。
特此批复!
巴州司法局
2016年4月26日
admin
索引号:JJ019-5100-2016-00011
发文字号:巴司发〔2016〕32号
公文种类:
有效性:
发文机关:巴州司法局
成文日期:2016-08-02
发布日期:2016-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