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民政局权责清单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权力类型 |
实施依据 |
行使主体 |
承办机构 |
实施层级及权限 |
部门职责 |
责任事项内容 |
责任事项依据 |
追责对象范围 |
追责情形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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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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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修订)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注销登记。 |
承担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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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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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核准、变更、注销登记。 |
承担民办非企业单位核准、变更、注销登记。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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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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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法规】《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权限内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
承担权限内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经营性公墓审核上报。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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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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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权限内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承担权限内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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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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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规章】《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0年12月27日修订) |
巴州民政局 |
区划地名科 |
自治州级 |
负责权限内地名的审核。 |
指导开展地名管理监督审核工作。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规】《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2021年9月1日修订,2022年5月1日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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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社会团体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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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地州市级社会团体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
负责行政区域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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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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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社会团体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等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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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对权限内社会团体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等情形的处罚。 |
负责州本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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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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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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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对社会团体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
负责州本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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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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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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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对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处罚。 |
负责州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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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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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等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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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对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等情形的处罚。 |
负责州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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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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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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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对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
负责州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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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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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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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法规】《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区划地名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行政区域内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 |
负责权限内殡葬设施的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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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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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故意损毁或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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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法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5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3号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区划地名科 |
自治州级 |
负责对故意损毁或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处罚。 |
负责权限内区域界线的管理监督执法工作。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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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对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行政区域界线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不一致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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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法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5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3号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区划地名科 |
自治州级 |
对权限内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行政区域界线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不一致的处罚。 |
负责权限内区域界线的管理监督执法工作。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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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行为,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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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法规】《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地区本级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进行处罚。 |
承担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承担公益性公墓和墓地管理审批。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 |
直接实施责任: 1.执行自治区级制定的行政处罚标准规范,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2.依法依规实施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指导监督责任: 3.加强对县级相关部门在执法实践中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5.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6.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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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等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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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对权限内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等情形的处罚。 |
负责地区并指导各县(市)公开募捐资格审核的行政执法监督,并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进行公开募捐资格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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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对慈善组织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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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对权限内慈善组织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的处罚。 |
负责地区并指导各县(市)慈善组织认定的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并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进行慈善组织认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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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对慈善组织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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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对权限内慈善组织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处罚。 |
负责地区并指导各县(市)慈善组织认定的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并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进行慈善组织认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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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对慈善组织未按照慈善宗旨开展活动、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等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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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对行政区域内慈善组织未按照慈善宗旨开展活动、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等情形的处罚。 |
负责地区并指导各县(市)慈善组织认定的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并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进行慈善组织认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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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对慈善组织将不得用于投资的财产用于投资、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等情形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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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对对慈善组织将不得用于投资的财产用于投资、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等情形的处罚。 |
负责地区并指导各县(市)慈善组织认定的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并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进行慈善组织认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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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和被撤销登记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收缴、封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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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 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和被撤销登记的征集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收缴、封存。 |
负责权限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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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民办非企业单位被限期停止活动和被撤销登记的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收缴、封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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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行政区域内民办非企业单位被限期停止活动和被撤销登记的等级证书、印章、财务凭证收缴、封存。 |
负责行政区域内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1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公布)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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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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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
巴州民政局 |
区划地名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行政区域内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 |
负责社会团体的管理监督检查。 |
直接实施责任: |
【规章】《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1996年5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社发〔1996〕10号)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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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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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法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工作。 |
负责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
直接实施责任: |
【规章】《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2005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7号)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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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公墓的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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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法规】《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权限内公墓的年检。 |
承担公墓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
直接实施责任: |
【规范性文件】自治区民政厅、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公墓年检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民发[2015]7号)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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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对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情况的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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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自1998年10月25日起实施,经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情况的抽查。 |
负责地区并指导下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并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进行登记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 |
直接实施责任: |
【规范性文件】《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2017年3月13日民政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7年3月13日起实施)(民发〔2017〕45号)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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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对慈善组织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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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权限内慈善组织的监督检查。 |
负责地区并指导各县(市)慈善组织的登记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并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进行登记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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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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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
【法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2003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1号)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地州市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承担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2003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1号)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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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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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儿童福利工作。 |
负责为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提供养护、康复、医疗、教育等服务工作,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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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慈善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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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地州市级对慈善的表彰。 |
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社会捐助,监管慈善行为。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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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对行政区域界线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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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
【法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5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3号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区划地名科 |
自治州级 |
负责地州市级对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裁决。 |
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政策和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地名管理;负责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初审报批工作。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2002年5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3号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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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慈善组织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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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对本级行政区域内慈善组织的认定。 |
负责慈善组织认定的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并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进行慈善组织认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2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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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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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
【规章】《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的规定》(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6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对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登记。 |
负责涉外收养登记和涉港澳台儿童收养登记。 |
直接实施责任: |
【规章】《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证明材料的规定》(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6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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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社会组织的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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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
【规章】《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10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9号)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行政区域内社会组织的评估。 |
负责行政区域内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
直接实施责任: |
【规章】《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10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9号)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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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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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
【法规】《行政区划管理条例》(2018年10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区划地名科 |
自治州级 |
负责权限内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 |
指导开展行政区划管理监督审核工作。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规】《行政区划管理条例》(2018年10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出现以下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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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慈善信托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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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016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
巴州民政局 |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基层政权科 |
地州市级 |
负责行政区域内慈善信托备案 |
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社会捐助,监管慈善行为。 |
直接实施责任: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
1.具体承办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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