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324073号提案的答复
帕提古丽·巴柯、赵源博代表:
您好!您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提案》(第132407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州未保工作现状
(一)推动形成“政府牵头”格局、健全工作机制。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正式实施后,巴州民政局作为政府部门的牵头单位,成立了巴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履行法律赋予民政部门的职责,担负起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职责,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2021年12月召开了全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初步探索和压实32个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强化部门履职、协同配合,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工作体系”。
(二)统筹推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建立三级未保工作格局,县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集中收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乡镇(街道)设立未保工作站,指定专人及时办理未成年人事务;村(社区)依托家长学校和儿童之家阵地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县市级儿童福利机构10家,工作人员196人;全州93个乡镇(街道)配备儿童督导员100名,完成未保站挂牌任务100个,覆盖率达107.5%,实现了有形覆盖;村(居)配备儿童主任605名,村、社区建立儿童之家481个。2022年共印发宣传册20000册、宣传海报100张,订购《中国未成年人保护发展蓝皮书》70本,金额1.39万元。
二、具体举措
(一)履行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我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切实解决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政策制度设计、重大问题协调、突发事件处置等体制机制性问题,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高位推进自治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做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经请示州党委、人民政府,调整由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巴图州长亲自挂帅的自治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自治州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调整通知文件《关于调整自治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巴政办函〔2023〕11号)。拟定于6月召开全州未保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推进政策落实,形成合力。通过建立州、县市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加强未保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需求未成年人帮扶实现从基本生存、生活保障向教育、医疗、救护、康复、服务和发展权益拓展。
(二)全力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坚持源头预防,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全力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通过与州党委宣传部、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教育局、文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妇联共同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位形成合力,切实落实未成年人犯罪专门设立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引导家长们增强法治意识和提高监护能力,筑牢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思想根基。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更加务实的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探索叛逆少年干预工作法、网络成瘾脱困法及暴力倾向处置技巧三种分类教育方法,帮助未成年人正确、客观地看待自身问题,自觉纠正不良行为。
(三)发挥好民政兜底保障职能作用。在推进全社会重视落实家庭监护的同时,完善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的具体实施措施,切实履行好民政兜底监护的职能。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低保、特困等保障范围。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成乡镇(街道)购买未成年保护工作服务试点项目13个,投资235万元,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推动未保工作的发展。
(四)搭建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加快建设儿童福利机构提质增效,原则上根据院内儿童数量决定是否保留儿童福利机构,不搞“一刀切”的要求,积极推进县市完成未保中心挂牌和转型任务。计划调配州本级福彩公益金301万元,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乡镇(街道)社工站和未保站的建设,提升未保工作专业化的服务水平。同时,我们还在优化服务上下功夫,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社工机构,聚合家长、老师、儿童主任、社工、志愿者共同发力,提升未保工作关爱服务水平。
再次感谢贵单位持续关注我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管领导:艾尔肯·阿不力提甫
职 务:州民政局局长
联系电话:0996-2024927
承 办 人:王建伟
职 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
联系电话:0996-2022205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民政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