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会 救 助 科 信 息 第十二期 2013年9月5日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医疗救助审批程序繁杂、救助滞后的问题,若羌县出台《关于印发若羌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若政办发〔2013〕76号),确定医疗救助“一站式”工作的服务主体、部门职责、操作流程,确立了民政、卫生和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一站式服务”救助的对象主要是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民政服务对象在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补偿后,针对个人自付部分再按比例申请民政部门给予直接补助的医疗救助制度。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结算单位,医疗救助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支、民政部门定期结算,救助对象出院时只需支付各种报销及补助后属于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一站式”医疗救助仅限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住院时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