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布巴州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务公开工作的体机制、平台建设情况、组织开展主动、依申请公开、向公众回应解读等情况、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大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巴州公安局警令部,联系电话:0996-2063138。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体机制、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巴州公安局认真落实《条例》精神和州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统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统计数据产品和解读分析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统计政务公开的需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巴州公安及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警令部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并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栏目日常维护,确保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统计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统计数据资料和信息分析。
二是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和统计法律法规关于数据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公开属性和公开程序,定期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时填报政务公开统计报表,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政务公开的申请及时处理,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围绕中心工作和统计重点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文件通知、统计政务信息和统计信息分析,年度部门决算、预算和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
三是严格审查,规范发布。落实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与保密审查工作紧密结合,根据“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在公文和统计信息签发时明确政务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政务公开前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经批准公开的信息规范登记审查结果,确保政务公开过程规范严谨、台账完整。并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定期征集服务对象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二、组织开展主动、依申请公开、向公众回应解读等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巴州公安局2017年度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文件通知、部门预决算、行政处罚结果、统计政务信息和统计信息分析等共计88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务动态18条。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统计数据栏目对外公开发布重要指标数据。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统计数据栏目对外公开发布月、季、年度统计数据解读分析,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一年来,未发生该公开信息未及时公开和公众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及时处理等问题。
三、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7年度,未受理针对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申诉等事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丰富了公开的内容和载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与社会各界对统计服务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载体与受众的互动性还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和保密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统计服务实效。
一是注重培训,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和内容审查等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政务公开意识,严格保密审查程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二是注重创新,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的梳理,深入开发统计新产品,健全统计数据信息服务产品体系,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实用性,更加适应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信息的需求。
三是注重服务,丰富政务公开的载体。围绕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统计服务,充分借助移动端新媒体的力量,发挥好路桥统计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创新统计公开服务效果,更加方便快捷地为群众提供统计服务。
巴州公安局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