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二十六)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二十六)已经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部分园区、企业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巴州部分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本应在2022年5月建成投运的库污水处理厂,相关配套设施至今未完成建设调试,导致园区每天约2万立方米工业污水超标排放。
二、整改时限:2024年底
三、整改目标:加快完成开发区10万方污水处理厂(一期5万方及配套设施)试运营工作,达标排放。
四、整改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强督促指导。2023年9月1日前完成试运行前的各项相关工作,并开展联动调试工作。2023年10月31日前投入试运行。
五、完成情况:2023年8月20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日处理10万方污水处理厂(一期5万方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土建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前各项准备工作。2023年10月15日,开发区与新疆河润尚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项目临时运营合同。2023年10月23日,新疆河润尚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派驻临时运营单位人员进场开展联动调试工作及试运行。2024年10月15日,完成厂区设备联动运行自验,投入正常运行。根据在线监测数采仪监测记录,厂区化验室每日手工检测记录,以及第三方检测报告,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国家一级A标准。截至目前,上游污水全部应收尽收,平均日处理污水量约2.4万立方。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2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96—2020363,邮箱:1229673073@qq.com
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6—2020363
巴州工信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