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兵代表:
您好!您在自治州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天然气产供销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协调天然气资源配置方面。自治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天然气需求量问题,今年以来,自治州党委主要领导带队赴中石油、中石化总部,自治州分管领导也多次赴中石油天销公司、中石化西北天销中心、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等单位,并邀请中石油、中石化领导来巴州调研考察,为巴州积极争取天然气资源量。巴州工信局对全州工业企业天然气需求量进行摸排梳理,多次组织中石油天销公司巴州公司与洪通燃气、美克化工、天运化工、中泰石化、中昆新材料等企业进行座谈,一事一议协商天然气保供问题,同时将工业企业天然气需求情况报告自治区工信厅,从自治区层面协调解决天然气资源量配置。目前,巴州已落实75家用户2024/2025年度天然气合同量32.89亿方,较上一合同季增长11.76%。后续,我州将持续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的对接联系,为存在天然气缺口的企业积极争取增量,保障企业稳产达产。
近年来,我州支持中石油、中石化、山东信发等企业持续续加大州域内对轮台、尉犁、且末、若羌区域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积极跟进服务多种市场主体参与竞拍巴州域内空白油气区块勘探开发,不断提高油气资源增储上产。同时加大对口援疆、产业援疆招商引资力度,全力推动地方国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州域内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作,努力实现“疆油疆炼、减油增化”,推动巴州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气源价格倾斜方面。根据中央定价目录,LNG属于市场调节价,不属于政府定价,由市场竞拍形成相关价格。
三、天然气价格联动政策方面。2022年5月我州建立了巴州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2022年8月15日启动轮台县居民用气价格联动,2023年11月1日启动库尔勒非居民商业用气价格联动。2023年9月完善修订了我州《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将现行“非居民商业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6个月”,修订为“非居民商业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周期为天然气购销合同签订周期,有条件的县(市)可区分非供暖季(4-10月)和供暖季(11-次年3月)实施。”州发改委将严格按照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开展相关工作,依据各县(市)联动申请,进一步做好审核,只要符合联动要求,合理合规启动联动机制,进一步理顺我州天然气价格。
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油气资源留用在本地,支持本地企业发展。
主管领导:开萨尔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电话:18139072911
承 办 人:聂燕玲 职务:综合物流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13399756698
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