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贵雄委员:
您好!您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南疆石油炼化企业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提案》(第133403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巴州工信局高度重视油气化工产业集群发展,目前我州炼化企业中加工生产沥青产品的企业有3家,均在轮台县,分别是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沥青装置、新疆塔星沥青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改性沥青生产装置、新疆九洲沥青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沥青生产装置。2023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公布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3〕1364号),其中明确:“各地要依法合规推动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有序淘汰退出。对符合条件的以生产沥青等化工品为主、加工特种原油或废矿物油等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后允许保留,地方要做好后续全流程监督”。该政策的发布实行为上述3家生产沥青的企业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和空间。我局利用政策窗口期多次与自治区工信厅等厅局、州发改委对接跑办炼化企业整改及产能认定事宜,目前上述3家企业申请认定保留沥青装置的请示已通过州发改委上报至自治区发改委,待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具体认定政策下发后会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认定。目前,3家沥青企业中,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已计划对原装置实施技术改造;新疆塔星沥青有限公司于2016年底进行技术改造,建成了一套整装改性沥青生产线。我州沥青企业生产的产品,目前不含高硫石油焦。同时,为助力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我局自去年以来积极帮助天源石化公司协调自治区工信厅、中石化集团解决原油配额指标事宜,州领导也带队前往中石化进行了对接跑办。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自落地以来,为轮台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为促进我州石油炼化企业实现低碳、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州发改委加大与自治区相关厅局的对接跑办,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尽快对企业的沥青装置进行认定保留,采取先进技术升级整合现有沥青装置,突出“减油增化”和“扩能改造”,帮助企业在争取原油指标的同时,呼吁和支持本地企业、建设项目使用天源石化等本地改性沥青产品,充分利用地域资源扶持下游沥青产业发展,适时邀请天源石化等企业、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召开改性沥青产品产销对接会议,帮助天源石化等企业开拓产品市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满足疆内及周边改性沥青市场需求。
感谢您对巴州油气生产加工产业以及炼化企业发展的大力支持和关心!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州的石化产业发展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分管领导:高明 职务:巴州企业服务办副主任
联系电话:15999001117
承 办 人:苏爱文 职务:巴州工信局产业科干部
联系电话:15899006561
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