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教育局、各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州直各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和办法,满足初中毕业生多样化升学需求,推进我州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试行)》(新教规〔2020〕2号)、《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4〕3号)精神,经研究,制定《自治州2024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基础教育科联系人: 帕尔哈提 联系电话:2683953
教育考试中心联系人:巴德玛 联系电话:2683861
巴州教育局
2024年4月17日
自治州2024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和办法,满足初中毕业生多样化升学需求,推进我州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特长生招生工作按照“计划单列、招生规范、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
二、特长生招生项目
(一)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5个):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
(二)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5个):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
三、招生学校资格条件及认定程序
(一)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命名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排球特色学校”。
2.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3.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体育运动项目训练基地和训练中心所在学校。
4.自治区级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
5.近三年获得国家级体育比赛集体前三名的学校,获得自治区级体育比赛前两名的学校,自治州级体育比赛集体第一名的学校。
6.自治区多样化办学试点校、示范学校。
(二)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学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命名的“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
2.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中小学美育特色校”。
3.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具有招收艺术特长生班资格的学校。
4.自治区级体育艺术“2+1”项目先进学校。
5.近三年获得国家级艺术比赛集体前三名的学校,获得自治区级艺术比赛前两名的学校,自治州级艺术比赛集体第一名的学校。
6.自治区多样化办学试点校、示范学校。
(三)招收特长生学校资格认定
各县市、州直属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学校资格认定,须填报《自治州2024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资格审批表》(附件1),并附申报学校特长生招生资质审批文件,经县市教科(育)局审核通过后,报自治州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招收的特长生项目需与学校获得的特色校项目一致。
四、特长生招生计划及审批程序
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类、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全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
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招生计划初步意见(原则上整班制报送计划),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填报《2024年自治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汇总表》(附件2),连同《自治州2024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资格审批表》,于4月25日前报自治州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凡未按时报审的,视为放弃。具备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审定结果将通过州人民政府官网和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五、特长生报名审查
(一)特长生资格条件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已具备自治州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1.体育特长生资格条件。在初中阶段(截止特长生报名时间)参加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和国家、自治区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不含趣味运动会和单项技术比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比赛前16名,或自治区级比赛前8名,或自治州级比赛前6名,或县市级比赛前3名的初中毕业生。
2.艺术特长生资格条件。在初中阶段(截止特长生报名时间)参加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自治区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三等奖、自治区级二等奖、自治州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初中毕业生,或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初中毕业生。
3.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项目。项目不予调剂(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兼报学校和项目,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二)特长生报名时间
具备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州人民政府官网或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填报并打印《2024年自治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见附件3),报名时间为5月14日10:00至5月24日19:00。逾期未报的考生视为放弃。
(三)特长生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程序
1.特长生报名要求。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所报考项目必须与考生提供的体育、艺术类比赛获奖项目一致。申报时,考生需出具参加相关比赛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对于参加集体项目比赛获奖的,还需提供由组队部门出具的有关比赛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由学校及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
2.特长生资格审查程序。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自治州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专家组进行审核。考生填写《报名表》,连同个人参加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交所在初中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再由所在初中学校统一将考生《报名表》连同相关材料于5月31日前报县市教科(育)局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并在县市教科(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5日前将考生《报名表》、《2024年自治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及所有相关材料报州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由自治州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特长生资格审核专家组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州人民政府官网和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参加自治州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
凡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考生,视作自行放弃特长生报考资格。
3.材料报送要求:体育、艺术特长生登记汇总表表格内的“中考准考证号”序号必须按由小到大顺序排列;考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表》整理汇总,考生证书顺序必须与《汇总表》内排列顺序保持一致。州级专家组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州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开展专业考试等相关后续工作。
六、特长生的州级专业考试
学校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州专业考试。自治州专业考试按照“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公示、统一审查、统一上报”的原则,在自治州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州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时间:7月10日(星期三),逾期不予补考(各项目具体考试时段详见州教育考试中心制定的《考试须知》)。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的考试地点为准。有关县市教科(育)局、州直初中学校于7月5日在州教育考试中心统一领取特长生州级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考试须知》,及时发至每位考生。
(三)考试办法:州级专业考试包括基本素质和专项素质两个部分,具体安排及要求见《考试须知》。体育类考生参加州级专业考试时,必须持特长生州级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前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或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明。
(四)测试项目、测试内容:
1.体育类田径项目。测试内容:100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800米。每项25分,满分100分。
2.体育类篮球项目。测试内容:身体素质、篮球专项能力。其中,身体素质包括100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800米等4个分项,每项25分,满分100分,权重为50%;篮球专项能力测试包括一分钟投篮、V字上篮、摸高、实战,每项25分,满分100分,权重为50%。
3.体育类排球项目。测试内容:身体素质、排球专项能力。其中,身体素质包括100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800米等4个分项,每项25分,满分100分,权重为50%;排球专项能力测试包括自抛自垫、助跑摸高、半米字移动、实战,每项25分,满分100分,权重为50%。
4.体育类足球项目。测试内容:身体素质、足球专项能力。其中,身体素质包括100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800米等4个分项,每项25分,满分100分,权重为50%;足球专项能力测试包括5×25米折返跑、传准、运球射门、实战,每项25分,满分100分,权重为50%。
5.体育类乒乓球项目。测试内容:身体素质、乒乓球专项能力。其中,身体素质包括100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800米等4个分项,每项25分,满分100分,权重为50%;乒乓球专项能力测试包括正手近台攻球、反手推挡、左推右攻(摆速)、实战,每项25分,满分100分,权重为50%。
6.音乐类声乐项目。测试内容:曲目演唱(70分)、视唱练耳(20分)、才艺展示(10分),满分100分。
7.音乐类器乐项目。测试内容:器乐演奏(70分)、视唱练耳(20分)、才艺展示(10分),满分100分。
8.音乐类舞蹈项目。测试内容:基本功技巧展示(40分)、剧目展示(40分)、即兴表演(20分),满分100分。
9.美术类绘画项目。测试内容:素描(50分)、色彩命题创意绘画(50分),满分100分。
10.美术类书法项目。测试内容:鉴赏(30分)、两体临摹(70分),满分100分。
(五)特长生州级专业考试前,州教育考试中心区分不同项目将各考点考生《登记表》交考点学校。待专业考试结束,项目测试小组签署意见后将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登记表》返还考生本人。
(六)考试结果报送与领取:州教育考试中心须于7月17日前将《2024年自治州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考试成绩名册》(见附件3,以下简称《考试成绩名册》)报自治州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纸质一式三份和EXCEL电子版)。合格考生与不合格考生分类进行汇总,每类按照准考证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州级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州人民政府官网和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七、特长生的录取
(一)特长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州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二)特长生录取采取双线制即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合格才具有录取资格。中考文化课成绩依据自治州2024年自治区级示范性高中、普通高中普通类和单列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适当降低;专业测试合格(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考生必须按照要求,将报考志愿填入巴州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系统特长生批次志愿栏。
(三)报考特长生计划的考生,由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未用完的特长生招生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八、特长生管理
(一)所有招收特长生的高中学校须与录取的特长生签订《特长生培养管理协议书》,协议书各款项由招生学校根据自身要求依法制定。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积极为其学习和特长发展创造条件,培养更多高水平体育、艺术人才。
(二)要成立运动训练队或学生艺术团。充分发挥体育、艺术特长生在日常体育、艺术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作用,组织特长生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比赛和演出活动。否则,取消学校下一年度特长生招生计划。
(三)严禁以体育、艺术特长生名义录取学生,但入学后转为普通类学生。凡被录取的特长生,必须服从学校管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排练)、比赛(演出)。对无故不参加训练(排练)、比赛(演出)者,学校有权按照所签订协议和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四)州教育局将对特长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情况实行全程监管和考核。根据特长生招生和培养情况,确定学校次年的特长生招生计划。
(五)体育、艺术特长生高考成绩本科过线率达不到全州体育、艺术特长生高考成绩本科平均过线率的,减少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取消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资格。
九、特长生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许可证(正本证号02005),特长生专业考试测试收费为报名费3元/每人、测试费5元/每项。特长生专业测试考试收费为:体育类田径项目23元/人、篮球项目38元/人、排球项目38元/人、足球项目38元/人、乒乓球项目38元/人;音乐类声乐项目18元/人、器乐项目18元/人、舞蹈项目18元/人;美术类绘画项目13元/人、书法项目13元/人。以各县市教科(育)局、州直中学为单位,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特长生专业考试测试费统一交至州教育局计财科。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教科(育)局和各初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成立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按照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各项程序和要求,精心安排、认真实施,做到工作环节清晰,操作程序规范。
(二)实施阳光招生。实行全程监督和公示制度,增强透明度。要大力做好特长生招生宣传工作,在醒目位置设立考风考纪接待处、公示栏和举报箱,自觉接受家长、群众咨询和社会监督,确保考试阳光、透明。
(三)建立公示制度。为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建立学校、县市、自治州三级公示制度,即学生毕业初中学校对符合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在校内进行公示;各县市教科(育)局对符合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审核情况向社会公示;州教育考试中心对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的招生项目、招生计划、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名单等,通过州人民政府官网和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必须全面客观、信息准确完备,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学生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县市教科(育)局,州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要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的考生,要认真核实,确保学生合法权益。
(四)完善诚信制度。在特长生招生过程中,县市教科(育)局要与有关学校签订责任书;学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考生必须承诺申报项目及成绩真实,如不属实,将取消其特长生报考资格。
(五)完善档案管理。学校、县市教科(育)局对特长生报名、审核、公示等各环节资料建立完备档案。所有档案保存至当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全部结束后,方可返还考生。
(六)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向本校毕业生宣传特长生招生政策,按时间和程序完成特长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各招收特长生高中学校要加大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面向社会、考生及家长及时公开本校的特长生招生计划、工作方案以及招生工作进展情况,保证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宣传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特别是各初中学校要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毕业班班主任,确保每一名初中毕业生及家长全面准确掌握招生政策。
(七)严肃工作纪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个人在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考试、录取等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州教育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各县市教科(育)局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并监督,各初中学校和高中招生学校纪检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纪检部门做好监督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纪检部门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一经核实,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取消其招收特长生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取报考或录取资格的学生,取消其当年特长生报名或录取资格,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考试违规违纪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自治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资格审批表
2.2024年自治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汇总表
3.2024年自治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4.2024年自治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汇总表
5.2024年自治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汇总表
6.2024年自治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