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促进我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切实提高办园能力和水平,依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39号)、《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新政教督办〔2019〕35号)文件要求,幼儿园自评及县级督评评估工作必须于今年六月底前完成,州教育督导部门将对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目的是督促和指导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按要求开展督评工作,督促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幼儿园办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将以上情况汇总形成本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另据相关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现决定对库尔勒市、尉犁县、和硕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及开学复课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调研指导组
组 长:孙文丽 巴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李加拉 巴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成 员:张文芳 巴州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 静 库尔勒市二幼海里帕尔分园园长
调研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张文芳兼任,主要负责此次调研指导工作的统筹协调联络等工作。
二、调研指导时间
6月12日——尉犁县
6月15日——库尔勒市
6月16日——和硕县
三、调研指导内容
调研指导内容以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等文件为基本依据,以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为基础数据采集填报渠道,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新政教督办〔2019〕35号)。幼儿园开学复课工作。
四、调研指导方式方法
对库尔勒市、尉犁县、和硕县进行抽查,主要采取查阅相关资料、走访相关单位、访谈个别老师、比对相关信息数据等方法。
五、其他要求
抽到的三个县市,需要根据督导评估程序完成前六项工作,未抽到的其他县也需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新政教督办〔2019〕35号)文件要求,对幼儿园开展自评及县级督导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于6月25日前上报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