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我州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目前巴州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定调价方案已通过州党委、人民政府审定,为进一步理顺库尔勒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结合实际我州拟定了《库尔勒市新增配气分类终端销售价格拟定价方案》。现对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于2024年7月9日下午18:00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箱。
附件:库尔勒市新增配气分类终端销售价格拟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2022056
邮箱号:bzfgwjghsfglk@163.com
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7月1日
附件
关于库尔勒市新增配气分类终端销售价格拟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新增配气分类情况
此次天然气价格改革,我州在现行配气分类居民用气、商业用气和车用气(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将原纳入居民用气分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村、社区)、医院、部队(军人和军队职工住房范围以外)等办公及生活用气、城市(镇)集中供热用气等非居民用户配气单独分类,同时新增由城市燃气供应的工业用气配气分类。
二、新增配气分类配气价格
现行库尔勒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村、社区)、医院、部队(军人和军队职工住房范围以外)等办公及生活用气、城市(镇)集中供热用气等非居民用户用气配气价格为0.45元/立方米。
城市燃气企业供应的工业用气配气价格为0.56元/立方米。
三、拟定终端销售价格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村、社区)、医院、部队(军人和军队职工住房范围以外)等办公及生活用气、城市(镇)集中供热用气等非居民用户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该类用户上游天然气平均购进价格1.85元/立方米,根据现行配气价格0.45元/立方米,拟定终端销售价格2.30元/立方米。
(二)工业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工业用气与商业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合并执行,即非供暖季价格2.35元/立方米,供暖季价格2.62元/立方米。
四、价格执行的范围和时间
终端销售价格执行范围为库尔勒市城镇管道天然气覆盖区域(不含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价格执行时间:自2024年 月 日零时起执行。